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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釋字785 - Coggle Diagram
必考!釋字785
得提起申訴、再申訴
公保法77條1項
工作條件或管理措施
不當
30日向服務機關提申訴
公保法78條1項
不服申訴結果,30日內,再申訴-----保訓會
復審
公保法25條
行政處分
違法、不當
致損害權利
公保法30
時間:行政處分確定後次日起30
憲法第16條(訴訟權)-
發生公法上爭議,認為權利受損,提起申訴、再申訴、復審,救濟未果,得依釋字785提起
行政訴訟
。
超時補償規定與勤休方式是否違憲?
釋字785解釋文
加班費
公保法23條
公務人員於服勤以外之時間服勤,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
未就【業務特殊性質】服務機關
所屬公務人員
,【另設
合理之特別規定】
導致業務特殊性質機關所屬公務人員
未獲相當補償
影響憲法18條服公職權甚大
時間
業務特殊性質機關
合理上限
服勤
休假頻率
公
服
法第11條2項
週休二日
公職權、健康權攸關框架性規範
不符合 :green_cross:
健康權
與
服公職權
公務人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4條1項
全年無休(警察、消防、海岸巡防、交通運輸、醫療、關務)
救濟未果,不排除有主張權利救濟之必要,另依釋字785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綜上所述,若某甲公務員依公務人員服務法77條、78條提出申訴再申訴,並依釋字785號解釋提起行政訴訟,服務機關再依本解釋文提起相應之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