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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與犯罪學研究倫理, 理論與方法, 概念與測量 - Coggle Diagram
刑事司法與犯罪學研究倫理
學者Hagan-『倫理規範』
2.對研究對象之
名譽
保證與
尊重
對等性
於研究期間或結束時,有責任與個案
維持期間任何承諾或協定
(答應的事情都要做到)
如果研究者讓參與者有感受到所提供之資料可能會被不適當之利用、可能會受傷害、或感覺到羞愧等情況下,是
無法獲取資料
對等性,包括
互信、研究者與研究對象間的義務
3.在施行與報告研究時,均要做到
客觀性與專業的誠實
維持價值中立與無政黨偏好
。避免對對象、主題有主觀操控之行為,而偏離客觀立場,而導致研究成果有扭曲或虛構,或有目的性的選擇技術以故意獲取想要的結果
研究者有責任與相關專業者
交流所得之研究發現
,並請其作出
適當的評價
;調查研究者也應對協助計畫執行者所執行的狀況
作適當確認
誠實
(honesty)、
正直
統整(integrity)與
客觀
性(objectivity),是執行倫理專業之基本期待
4.保護研究對象及資料之
機密性與隱私性
義務是保護資料的機密性,使有可辨識之個人資料存放
於不容易取得
,且能
確保安全性之處
1.應
迴避
可能會
傷害受試者
之研究
保護個案
,使個案有利比讓個案受傷害更重要
不應該對受試者造成傷害,特別是沒有先對其解釋可能存在之風險,及未徵得之後同意下,故要讓受試者
了解整個過程後並填寫同意書(知後同意)
記法
迴避傷害、尊重名譽、客觀的誠實、機密隱私
心理方面
倫理原則與行為守則
正
直
尊重所有人權利
,包括人權、隱私、自主、保密等權利
公
正
保護共同工作者的
權利與福祉
,不可造成傷害
尊重人
權
與人類尊嚴
研究者要進行
正確、誠實、可信
的學術活動
善
行與不傷害
公平對待
所接觸的所有人
忠
誠與責任
建成
互信關係
,了解自己應負起的責任
違反研究倫理之個案探討
第二次世界大戰
納粹實驗
非人性化實驗,針對犯人以醫學之研究加以凌虐並殺害
台灣心理師
將重大犯罪被告資料報導出版
,未遵守保密原則、客戶隱私權等、及不應違背客戶對諮商員專業的信任
史丹福大學Zimbardo之
模擬監獄管理研究
大學生扮演受刑人及管理者,但管理者卻蠻橫無理、濫權、缺乏人性關懷
Humphreys的茶坊交易
研究者佯裝成窺淫者與把風,未經過受試者同意、欺騙、使用名單勒索受試者或提出犯罪檢舉
面臨之倫理道德爭議
(傷害訪談欺瞞隱私)
潛在之傷害
研究
結果
之危害
基本上研究之結果並不必然對整體之社會有益,甚至部分研究可能在
偏見或無意間導致潛在之巨大傷害
對
受試者
之傷害
受試者因研究
坦露其犯罪行為
,而被研究人員所利用,即可能面臨更多之矯治處遇或更嚴重之刑罰處分。例如心理測驗、電擊或戒治等處分
不應為研究之名而讓研究人員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訪談同意
受試者
自願的參與
研究,且
瞭解
其參與研究面臨之
風險
;同時在研究期間倘絕不適,
可自由退出
研究
欺瞞
研究中
有意或無意涉及欺瞞
,而衍生倫理議題
例如,田野調查
未告知對方而混入
幫派或同性戀等族群中的事實,予以紀錄
隱私權
個人擁有一定程度之隱私權是重要指標,但在刑事司法與犯罪學研究中,卻常碰觸此項倫理議題,
受試者被調查之資料多數是極具敏感性之資訊
犯罪活動、遊走法律邊緣之行為,都須謹慎處理;若
未能匿名、逕自對外公布
,將造成受試者個人、團體組織、機關的
重大傷害
研究人員遵守原則
(個人公平受益)
尊重
個人
(自主性)
包括每個人應以
具有自主能力
的原則為前提,加以對待及對自主能力有所欠缺的人應予保護
善待
受益
者(為善原則)
待人如己
,及傷害降至最低
公平
正義原則
對風險及可能得到好處與需要的人,
在可得到利益的人中,公平分配
之
結論
刑事司法與犯罪學研究領域面臨研究倫理議題,包括抄襲、欺瞞、詐騙等潛在衝擊與傷害。故台灣已
設立相關倫理規範
,顯見刑事司法與犯罪學研究倫理議題已受重視。
在從事研究同時,應尊重
當事人個人自主、確保其隱私、不使其受到傷害、誠實尊重個案
,
並不讓研究成果曝光
,以減少倫理爭議,提高研究的完整性
HIRSCHI、SELVIN
進行研究或批評他人研究之合適態度
機警
注重研究的
正確性
,或
消除錯誤
的努力
同理
批評他人的研究時,
了解他人的研究條件和腳色
是很重要的
客觀
價值中立
,對某一項研究議題不要有個人偏見
前言
幾乎所有的研究都會涉及倫理議題,有些研究可能會帶研究對象帶來極大傷害,所以在追求於良好的研究結果與發展外,更應遵循倫理道德原則
理論與方法
研究目的
探索
為了探索某一特定問題
希望知道施行在某地區的警察機關、法院組織等單位,執行的革新政策,是否普遍施行在其他地區
例如,對於毒品的高度關注,會促進毒品濫用情況,每年有多少人因販賣或持有毒品而被逮捕?
當考量改變政策時,亦適宜採行探索性研究
例如,毒品犯重型化是近10年來普遍的刑事政策,因而監獄很快擠滿新逮捕和新判刑的犯罪者,所以促成尋找監禁毒品以謂的替代方案(矯治、治療性處遇)
描述
描述犯罪問題的範圍,或對於犯罪問題的政策回應
數據化或記錄觀察到的事物
例如,警政署會公布各項犯罪數據,以呈現台灣的犯罪情況
解釋
解釋現象
例如,公布為何有些人認為警察做得好;有些人卻不如此認為,是一種解釋性的論述
應用
對政策意涵的特定事實或發現的需求;對於公共政策的應用性
運用於檢驗一特定刑事司法計畫的成效
例如,決定減少住宅竊盜計畫是否事實上達到最初預期達到的成效
純粹研究與應用研究
純粹研究
為了科學知識或領域的發展而進行的研究
例如,學術機構的人員
應用研究
為了解決某項立即的政策問題,而進行的實務研究
例如,刑事司法第一線的實務工作者
評估研究
檢驗政策和計畫
量化與質化研究
量化研究
概念可以被測量,並賦予不同數字
利用數據化資料
質化研究(質性研究)
能提升我們對某現象之了解的有感名詞
文字、語言或基於視覺的資料
例如,田野研究法、參與觀察法
理論與方法
理論
分類並組織事件(犯罪行為),解釋事件的原因,預測事件未來的可能發展方向
對犯罪現象與刑事司法體系運作的解釋
結論
研究方法的研讀是了解犯罪學與刑事司法之發展不可或缺的工具。進行研究時,研究者應避免僅使用一種方法,或為研究法而研究;亦應保持客觀、警覺及同情。
概念與測量
1、概念與定義的關係
概念,可以描述對某些現象之印象的語言或文字
2、定義可分為概念定義、操作型定義
操作形定義
研究者或計算者
依照實際上用來測量概念的步驟
加以界定
概念定義
研究者或計算者
依照概念的內容、理論或文義
加以界定,又被稱為文義定義
1、任何一個概念,在進行實證研究或溝通時,均需要加以定義
2、設計測量工具
根據操作型定義設法蒐集資料或設計測量工具
給予「測量」一個「概念定義」,定義為「
將概念轉化為一組數字或給予標示的過程
」
測量須能窮盡與互斥
每個選項意義都是獨立的
,不會讓選項與選項之間有重疊性的情況發生
測量的數學特性
類別與
名義
尺度
把事物進行最簡單的分類,
變項的每一個值都構成一個類別
;數值
只有類別的差異
,並沒有數量上的差異
例如,將台灣分為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等類別
等距
尺度
除了具有
類別與順序衡量的特質
外,
每個類別之間的距離是相等
的
例如,時間2021年、2022年到2023年的差距是相同的
沒有絕對零值,所有的值都是相對的
等比
尺度
特質與等距尺度相同,並
有絕對「零」的值
「零」這個值是有意義的,代表該
測量對象缺乏某種特質
,或
某種性質的不存在
例如,測量刑期長短,未被判處刑期與徒刑一年、兩年之間,有順序及距離
順序或
等級
尺度
可以透過
順序層次的分類
,測量到特定感覺或態度的順序差異,但每個類別之間雖有順序之別,卻
無法知道距離是否相等,不同類別間的距離,及受訪者的主觀感受
,而無客觀標準
可用來分類
有順序的事物
例如,測量社會經濟地位,分為上、中及下三個階層;或學校排名第一名等等
測量
態度與感覺
例如,測量被害恐懼感,可用從來「不會、有一點、常常會、總是會」等具有順序的方法來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