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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法益 - Coggle Diagram
社會法益
為造貨幣、有價證卷、文書
有形偽造(210、211、212)
以無製作全人而捏造他人名義製作該文書
無形偽造
直接無形偽造(213、215)
有製作權人,故意自為內容虛偽不實之文書
間接無形偽造(214)
向有製作權人,為虛偽不實之報告或陳述,使該有製作權人具以製作內容不實之文書
文書
為形式上整體、合一觀察,可以認係冒用他人名義而製作
三大功能:保證、穩固、證明;五大特性:有體性、文字性、名義性、持續性、意思性
212特種文書
國家機關對人民自由權利之行使附加一定之條件,用以免除一定程序、手續或義務而雲許人民取得特定權力或資格之文書
偽造變造,多屬圖一時便利或為求職謀生
214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公務員只能作形式審查,對內容無實質審查權限為必要
220準文書
注意電磁紀錄
公共危險173~194
放火、失火
抽象危險犯:重視行為本身之危險性,不問事實上是否發生危險,凡一有該行為,即犯罪成立
具體危險犯:法益侵害之可能性具體達到現實化之程度,需行為具有發生侵害結果之可能性,只需有發生時害之蓋然性為已足,無須實際發生時害結果
住宅:供人日常居住之場所,有密切不可分關係之部分已屬之
同時燒毀住宅及住宅內物品,只需論放火
肇事逃逸185-4
保護法益:個人生命身體安全之維護、公共安全維護、民事損害請求權保障、事故責任釐清
釋字777
肇事
包含故意、過失發生交通事故及非因故意、過失發生交通事故
非因故意或過失所致事故是否更成肇事,非一般受規範者所得理解,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肇事逃逸,刑度不符罪刑相當原則,違反比例原則
第二項之無過失,係指發生交通事故之原因,而非逃逸行為
擅離事故現場之行為付諸行動,即屬既遂
妨害風化230~236
釋字407
猥褻物品
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
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另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
猥褻
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且須以引起一班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