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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的政治 - Coggle Diagram
日治時期
的政治
殖民體制
的建立
總督
專制
臺灣總督集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權力於一身
形成總督專制的統治體制
1896年,日本發布「六三法」,使臺灣總督可頒布具法律效力的命令
警察
政治
警察制度
地方行政以日本人警察為中心,各事務皆介入
保甲制度
日本人利用既有的保甲制度,輔佐警察和地方機關執行公共事務
保甲中的青壯年男子組成「壯丁團」,協助救災、鎮壓抗日人士
清帝國於甲午戰爭落敗,
臺灣、澎湖被割讓給日本
唐景崧、丘逢甲等人成立臺灣民主國,抗拒接收,但失敗
日本治臺政
策的演變
內地延長主
義時期
內地延長主義時期(1919~1937年)
由文官擔任總督
「民族自決」風行
日本政策:將殖民地視為內地的一部分、標榜「日臺合一」
實際:臺灣人未獲得與日人相同待遇
殖民地特殊
統治時期
又稱:無方針主義時期
由武官擔任總督
殖民地特殊統治時期(1895~1919年)
鎮壓武裝抗日,與尊重臺灣人的風俗習慣並行
抗日事件:西來庵事件
事件後,知識分子改採非武裝的政治社會運動爭取權益
皇民化運動時期
皇民化運動時期(1937~1945年)
中日戰爭爆發
總督由武官擔任
為了將臺灣的人力與資源投入戰爭
強化愛國心,改造臺灣人為效忠天皇的子民
徵召臺灣人從軍、部分婦女被迫充當慰安婦
推行「皇民化運動」,實行日本風俗和禮儀
理蕃政策與原住民的對應
理蕃政策
確保山區森林與樟腦資源而推展
後:教育同化
五年理蕃計畫(先):沒收槍械、武力鎮壓、驅離傳統領域等
霧社事件
因總督府高壓政策而引發
1930年,由賽德克族莫那魯道領導
事件後
將原住民部落集體移往他地
加強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