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合同法律制度 - Coggle Diagram
合同法律制度
分类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主合同和从合同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
善良风俗原则
平等原则
特征
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限制或强迫。
③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①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并以意见表示一致为条件。
4、合同是从法律角度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
合同的订立
承诺
要约
构成要件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要约内容必须确立和完整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必须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撤回和撤销
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要约未生效)
要约送达受邀请人后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以生效)(订立合同之前)
失效
要约被依法撤销
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要约被拒绝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做出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缔约过失责任
含义:在
合同订立过程中
,一方因违
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
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
信赖利益
的损失,并应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
特点
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
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
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
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
无效合同
特征
不得履行性
自始无效
违法性
自然无效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合同双方以虚假的意思签订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限制民事行力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需要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
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应在30日内催告被代理人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合同有效的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
(效力待定)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无行为能力人
(无效)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行为能力人
(有效)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意思表示不自由
无效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
可撤销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
因趁人之危、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意思表示不真实
有意的不真实
虚伪表示
隐藏行为
真意保留
无意的不真实
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可撤销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有失公平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
撤销权的消灭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