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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制度 - Coggle Diagram
學校教育制度
主要國家學校制度概述
英國學校制度概述
英國受教會之影響,在學校的教育體系上的初級學校,約分為公立與私立學校系統。五歲入學,十二歲轉人中學。初中的學習類型分為三類。1、文法中學:學術性教育為升學做準備。2、技術中學:以技術為主,畢業進而技術學院。3、現代中學:學生多為社經地位較低者家庭,以就業為準。1960年,綜合中學取代上述學類,成為英國的教育體系之主流。高等教育為大學與學院,而學位等級含學士、碩士、哲學博士及高級博士。
德國學校制度概述
德國自1920年通過基礎學校法建立初等教育,六歲入學的四年初等基礎學校。「基礎學校」之後,依成績的不同而進入不同的中等教育。德國的高等教育涵蓋七種類型,包括大學、高等師範學校、高等藝術學校、神學院、高等專科學校、綜合高等學校、職業學院等。
美國學校制度概述
美國的教育背景源自1630年代的清教徒,認為教育可以維持人民的宗教信仰與社會安定。美國的教育體制,高等教育為大學、職業技術學校和社區學院,研究所則碩博士及博士後,而非高等教育者約可分8-4(小學到八年級、高中四年)、4-4-4(小學四年級、中學四年、高中四年)、6-3-3(小學六年級、國中三年、高中三年)、6-6(小學六年、國高中混六年)。而高級中學分為1、綜合高中:提供通識教育,以升學與就業為準。2、職業、技藝高中:提供畢業即可就業的課程。3、專門高中:培養專門人才為目標。
法國學校制度概述
法國的初等、中等、高等學校制度,早在1789年大革命以後已形成。而80年代開始的義務教育,從小學到高一。在義務教育的學制上約為幼兒學校一至三年、小學五年、初中四年、高中三年。在入學年齡上,六歲為在入學年齡,第一年為銜接幼兒園,二三年級與四五年級,才為初級課程與中級課程。法國因小學到高一為義務教育,所以小學讀完可以直接升初中。初中為四年前兩年為「觀察階段」後兩年才為「方向指導階段」。高中則分為普通高中與技職高中,需會考考過才有畢業證書。而高大教育最在創立在12、13世紀,是為最早的高等教育,被稱為「大學之母」。而現在的高等教育分為四類:大學、大學校、短期技術學院、科學文化教育大機構。
日本學校制度概述
日本的學校制度始於明治維新,最初模仿法國與德國等學制。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47年)才公佈「教育基本法」「學校教育法」,效仿美國6-3-3學制。而入學年齡為六歲,十二歲小學畢業,是為義務教育。中等教育又分「中學校」是為三年的初中,「高等學校」是為三年的高級中學。日本的高等教育分為四種類型:大學、研究生院、短期大學和高等專科學校。
俄羅斯學校制度概述
俄羅斯的學校制度承襲前蘇聯改革後的新學制,而學校教育分為四大塊,分別為普通教育、職業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而普通教育為國民義務教育的一部分,六歲入學,約可分三種型態,第一種為小學四年繼都不完全中學的五年級;第二種為不完全中學的九年制;第三種為中學十一年制。國民義務教育之後,教育體系分為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又分為四等:初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高校後職業教育。而高等教育亦分為三級:第一為不完全高等教育,約3年到3.5年;基礎高等教育約四年;基礎後高等教育,含中學到本科畢業的專家為文憑專門人才、「文憑專門人才」再學習1-3年的而給予高等教育的相應文憑、高等教育畢業按「科學碩士」培養的研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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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制度的發展趨勢
確立教育地位,建立職教一貫體制
隨著時代大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與培養亦有所大幅轉變,過往因應代工經濟的藍領人才而設立的高職、技術學院,而國家發展已為已開發國家,再加上科技的先進,在技術或科技人才面,亦有以往的技術人才到高級科技人才的需求。所以在因應社會變遷與國際發展上,教育的學校制度又是關鍵所在。
避免過早分化,提供性向試探機會
國民中學升入高級中學(高職),十五歲學齡的性向還未完全確定。在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的發展階段,十五歲學齡為青少年期-青春期的發展階段,而發展任務還在自我統整(認同),若發展不順利可能角色混淆或自我迷失,當然若發展良好,有了明確的自我觀念,就會有自我追尋的方向。所以在選科上容易形成分化過早。而美國設有綜合高中,延緩分化並提供學生性向試探的機會。
改革高教入學,發展多樣類型高教
高等教育為學制的最高層級,負有培育國家高級人才的任務。所以國家如何進行培育人才的機制,會影響其培育人才的成效。過往「一試定終身」到「考試分發」、「甄試入學」、「申請入學」等多種入學管道,多元的入學管道,提供了人才被培育的機會。政府亦在鼓勵各校發展各校的特色,以發揮培育人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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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特教學校,落實教育機會均等
特殊教育屬於弱勢族群,為保障特殊生的教育機會,政府有責任和義務提供特殊學生適性的教育。我國教育基本法第四條特別規定:「..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因而在特殊教育法第一條明訂特殊教育法的目的在於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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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校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清政府時期之我國學校制度的建立
我國學校制度始於清末光緒年間,張百熙進呈頒布的欽定學堂章程在1902年,農曆為壬寅年,所以被稱為壬寅學制。該學制為三段七級:分為六歲入學的蒙學堂,修業年限為四年;十歲入學的初等小學堂,業年限為三年;十三歲入學的高等小學堂,業年限為三年。1903年,張百熙等人再修欽定的癸卯學制,亦為為三段七級,而蒙學堂改為蒙養院,收受三到七歲的孩童,以「輔助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包括女學」;初等小學堂,收受年滿七歲的孩童,業年五年,教育宗旨為「啟其人生應有之知識,立其明倫愛過之根基,並調護兒童身體,令其發育」;高等小學堂,收受初等小學畢業生,業年四年,教育宗旨為「培養國民之善性,擴充國民之知識,莊健國民之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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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政府至今之我國學校制度的建立
民國一百年總統頒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原有的幼稚園修正為幼兒園。近年來由於技職教育、特殊教育日受重視而形成現行學制。(現行學制:四歲入學的幼兒園;六歲進讀國民小學;十二歲歲進讀國民中學;十三歲升讀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高級中學再升大學,是為高等教育,而高級職業學校再升技術學院之二專三專或插大。)
心得
前段時間,一個朋友問我,學習的目的是什麼?這或許會有很多答案,每個人的追求不同,或者說認知不同,而目的也就不同。曾經讀過一則短文,說:如果你只讀完一本書、完成某個階段的學習,很容易傲慢、譁眾取寵。所以你得終身學習,成為一個為自己存在而學習的個體。如荀子勸學:君子之學也,以美其身。
在社區大學,會遇到不同人士對不同課程的追求。學習的氛圍流暢著萬華的街道,巡迴在復古與繁華的街坊中。他們白天上班,下班了來社區大學上課,匆忙中帶著一股雅韻。另一個學習團體是補校(社會人士或退休人員重返初中完成學業)的學生,他們年齡層分部很廣,目測二十歲至八十歲。他們可能是新住民,堅毅的步伐踏過九龍穿堂;他們可能是年輕時未完成學業的阿嫲,古稀之年,用拉車拉著書包和晚餐,日暮時分,自校門姍姍而來。古有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在一個有自我要求的環境中,即便你只是蓬草,也會跟著學習(環境很重要)。
學校制度的設立目的是為人民謀福祉,而學校制度的教育體系受國家政治或政策所影響。但國家的政治領導者是人民選舉出來的,若說雪崩,那麼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因而若以系統理論來闡述社會與政治等外在環境,對教育之學校制度是為環環相扣。
學校教育制度的基本概念
學校教育制度制定的原則
教育制度的發展有其歷史文化的脈絡、外在環境、政治體制的背景等影響。制定學制,含五原則:一、依據學生身心發展而設定入學年齡與學習年限;二、依據社會發展所需而設定學制與學制的改革;三、為促進教育機會均等而設教育之單軌制度;四、符合終身教育理念之連貫性體制;五、為使學習便於銜接連繫而設縱、橫面連繫之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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