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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之醫療廣告 - Coggle Diagram
違法之醫療廣告
醫療機構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
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
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
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
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
與違反前條規定內容之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
未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廣告內容宣傳者 p.s.以下為合法之內容
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
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
非醫療機構之醫療廣告
廣告內容影射醫療業務
廣告內容暗示醫療業務
未遵守其他需中央機關核准之事項
在第85條範圍內以口語化方式廣播、電視之醫療廣告
違反醫療法第103條第二款所定之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