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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初期的治臺政策 - Coggle Diagram
4-1初期的治臺政策
被清視為邊疆地區
族群.地理環境不同於大陸
怕成為反清基地
位置:東亞大陸邊緣
消極態度:防臺而治臺統治政策
1.臺灣棄留爭議
保留者
物產豐富
戰略地位重要
施琅
確保中國東南沿海安全
結果
康熙23(1648)年將臺灣納入福建省
並設立行政單位
臺灣縣
諸羅縣
臺灣府
鳳山縣
康熙皇帝採納施琅建議
棄論者
管理不易
增加財政負擔
海盜多
2.為防臺而治臺
2.劃界封山
定番界(土牛溝)
結果:漢人移民增加,侵墾狀況嚴重
背景:避免原漢衝突,嚴禁越界開墾
1.渡臺禁令
不准攜帶家眷
男女比例失衡
娶平埔族女性為妻(有財產)
有唐山公,無唐山媽
羅漢腳(沒家眷.無固定職業.居所)的男性遊民
紅柿若出頭,羅漢腳目屎流
有村莊落差 1:500
一個某,卡贏三個天公祖
廢弛-偷渡狀況嚴重
福建.廣東生活不易
黑水溝(臺灣海峽)風險大
政府命令時嚴時鬆
渡臺者須有渡臺證照
諺語
六死三留一回頭
過番剩一半,過臺灣沒得看
勸君切莫過臺灣,臺灣恰似鬼門關
唐山過臺灣,新乾結歸丸
駐臺軍隊各省派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