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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國時期的行政治理 - Coggle Diagram
清帝國時期的行政治理
施朗改革
行政:廢除渡海禁令
軍事:安平、旗後設立新是砲台
開山撫番:解除劃界封山、星築聯絡東部道路,東部設置行政區
交通:購置輪船、架置電報線、遊政總局,修築基隆到新竹的鐵路
行政區劃演變
遊福建省管轄,設一府三縣
朱一貴事件後增設彰化縣、淡水廳、澎湖廳
因為東部海盜侵擾,因此增設噶瑪蘭廳
對外事件
牡丹社事件
原因:琉球船員在恆春半島與原住民發生衝突
經過:日本以(懲辨兇手)為由出兵攻打台灣
影響:清、日簽訂合約,清庭承認日本為保民義舉,日本藉此稱琉球為日本居民
清法事件
清碧國與法國因為越南問題引爆
戰火波及澎湖及台灣北部地區:基隆、澎湖、淡水
戰後,台灣建省,首任巡撫為劉明傳
初期至台政策
棄留議題
棄台
台灣不易管理,增加政府的負擔
留台
物資豐富,戰略地位重要,保障東南沿海安全
結論
康熙採用施朗建議,決定將台灣納入版圖
為防台而至台
渡台禁令
目的:防止台灣再度成為反清的基地
內容:須領有渡台證照,不能攜帶家屬來台
影響
羅漢腳成為社會治安上的隱憂
造成來台灣人男女的人口比例失衡
唐山公,無唐山媽
劃界封山
避免原漢衝突,劃定(番界)
成效不彰,讓原住民的生活空間被壓縮
光緒元年(1875年)
設置時間:牡丹社事件後,沈葆楨來台督辦防務
福建省
二府
台灣府
彰化縣、嘉義縣、台灣縣、鳳山縣、澎湖縣
新增:卑南縣、埔里社廳、恆春縣
台北府
宜蘭縣,基隆廳、淡水縣、新竹縣
光緒13年(1887年)
設置時間:台灣建省,巡撫劉銘傳調整行政區劃
台灣省
三府
台南府
嘉義縣、鳳山縣、恆春縣、澎湖廳
新增:安平縣
台灣府
彰化縣、台灣縣、埔里社廳、苗栗縣、雲林縣
台北府
宜蘭縣、基隆廳、淡水廳、新竹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