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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 設備保養管理規則 - Coggle Diagram
台塑 設備保養管理規則
第三章 設備保養、修復作業執行
3.1 預防保養
1.為預防設備故障造成損失,保養人員巡視或操作人員操作中 發現設備異常時,所採取之維修工作稱為「預防保養』
3.保養部門依廠房設備配置情形,劃分責任區,規劃「巡查路 線」, 並依設備巡查順序編製「預防保養檢查表 」,定期指定專人依「預防保養巡查基準」執行預防保養
4.部份設備可定期以儀器檢測其運轉狀況,俾於設備可能發異常之前安排檢修,避免因故障停機或設備損壞造成損失, 一般稱為預知保養,亦為預防保養的一環
3.2 定期保養
1.設備運轉必然會造成某些部位之磨損、疲勞或自然衰化現
象,當此等現象達到一定程度以後,即可能造成設備故障, 發生停工損失,為防止此等情況之發生,所進行之保養作 業,稱為「定期保養」。
2.單元設備均應建立「定期保養基準」,作為定期保養執行之依據。但因設備可靠度高、預防保養或預知保養可充分掌握 設備狀況、無法停機或停車時機不定、動用率低及非主要生 產設備且其故障修復費用較定期保養費用低者,經以「單元 設備免實施定期保養提報表」呈一級主管廠(處、組)長核准 後,得免建立「定期保養基準」,並於電腦輸入免實施定期 保養註記
3.單元設備之保養週期應輸入電腦建檔,每月由電腦列印修復 單通知保養部門執行定期保養,並依據「保養執行記錄表」
3.3 故障修復
1.設備在運轉中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進行修復工作,使之恢
復正常運轉,稱為「故障修復」
2.設備異常時,生產部門應即輸入異常狀況,待主管確認後列
印「修復單」委託保養部門修復,經保養部門主管確認開單 正確性及工作合理性後予以接件或退回,接件後應即參閱保 養記錄檔案派員修復,如拆修後異常狀況與原開單不符者, 於修復單資料輸入時應予更正,以確保資料之正確性
4.若設備故障已影響生產,生產部門應先開立「修復單」並經 「施工安全告知」簽認後保養人員才可進行搶修
5.保養人員須每日將保養修復工作執行情形、設備異常原因、 修復過程、更換之備品(零星材料及通用性耗材除外)及使用 工時等填寫於「修復單」後繳回
6.保養主管除核閱「修復單」填記內容外,並應擇要轉記於「修 復記錄」,及審視有無重複發生之異常,構思改善方案,徹 底阻絕各類異常再發生
7.大部份設備拆修工作由保養部門負責,因手閥、錶頭及法蘭 墊片數量龐大,考量拆換技術專業性及作業安全性,內容物 為危險流體(可燃、毒性及其他化學品)須由保養部門執行, 非危險流體、低壓且可使用簡易工具拆換,可由製程部門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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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養記錄檔案建立、運用及管理
2.1 保養記錄檔案建立
1.保養記錄檔案劃分原則:保養記錄檔案應依照「單元設備」 分別建立
2.保養記錄檔案建立:設備於安裝試車完成後,使用部門應指定保養部門負責保養作業,保養部門應依單元設備別收集部位、組件規格等資料,建立「設備資料」,並檢討每一單元設備須實施定期保養之部位、項目、保養週期及保養基準, 建立「定期保養基準」
2.2 保養記錄檔案運用及管理
1.保養人員參閱保養記錄檔案內之定期保養基準、修復記錄或設備資料,執行設備定期保養、故障修復與設備改善。
2.保養記錄檔案為保養工作執行、保養主管派工、研擬設備改善、工作方法改善及工作績效評核之基礎資料。
3.保養部門應於設備固定資產異動資料經會計審核入帳後一個
月內完成保養記錄檔案之建立、移轉或撤銷
2.3 修復記錄轉記
1.保養人員每日執行之各項保養修復工作,應逐項填記「修復單」繳交保養主管,保養主管應擇要轉記於「修復記錄」, 並 就其異常原因及處理過程適當性予以瞭解,研擬改善措施, 同時參閱歷次修復記錄評核工作效率及品質。
2.各廠專業設備應檢討建立機種、部位別之異常狀況、異常原因及修復方式,俾供「修復記錄」轉記輸入時點選。共通性 設備之異常狀況、異常原因及修復方式則由總管理處召集各公司檢討設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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