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
二乙25游承憲

無人機類別

無人機用途

無人機法規

單旋翼

多旋翼

定翼機

拍翼機

缺點:起降需要跑道、機動性低

優點:載重量大、續航力高及穩定飛行

優點:載重量大、機動性強、不需要跑到起降

缺點:操作困難、飛行速度較慢

優點:飛行平衡佳、操作容易、結構簡單、機動力強

缺點:續航力不足、載重能力差

優點:容易融入環境、躲避偵查

缺點:結構複雜、續航和載重皆差

物流服務

軍事用途

通訊服務:建設高空網路基地台

其他

警備巡防:國土邊界監測、無線訊號干擾源定位

環境檢測:濫墾濫建監控、大地環境變化監測

農林漁牧業:空中噴灑農藥、海釣遠距投擲

娛樂傳播:影片空拍、觀光景點攝影

災難應變:災變觀察、急救品運送

禁航區:禁航區、航空站及飛行場四周一定範圍從事行動,影響飛航及國家安全,明定不得於該等範圍從事活動。

限航區:人口聚集區、公園、風景區、鐵道、港口、電廠(塔)、水庫、矯正機關、國防軍事事務有關之處所等關關鍵基礎設施需要事先申請。

認證

飛航高度:一般民眾須在白天、高度400呎以下、採目視單機
操作

註冊

罰則:視情節輕重最高可處一百五十萬元罰緩並沒收無人機

政府機構、學校、法人皆須註冊

自然人:起飛重量達250公克以上

起飛重量達25公斤

起飛重量達1公斤之有導航無人機

政府機構、學校、法人皆須註冊

無人航空載具

使用遙控、導引、或自動駕駛來控制。可在科學研究、場地探勘、軍事、休閒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