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方法

觀念一:科學方法

研究自然現象的方法屬於「科學方法」,而科學方法的步驟包含:

1.仔細觀察:利用感官或儀器觀察,並客觀記錄下外型、特徵、行為、變化等,這是科學方法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簡單的步驟。

2.提出問題:根據觀察到的現象,提出問題。

3.參考文獻資料:利用圖書館的期刊雜誌、網路搜尋,查詢並分析相關文獻資料。

4.形成假說:分析相關文獻資料後,針對問題提出最合理的答案或可能的解釋。

5.設計與進行實驗:針對變因的控制,設計一套流程以驗證假說,這是最重要、最困難,也是最關鍵的步驟。

6.分析實驗結果:有系統地整理記錄、製作圖表分析實驗結果,並將數據轉化成統計圖,比較容易找出差異或規律之處,來驗證假說。

7.提出結論:假說經過重複驗證沒有錯誤,可以形成學說,在經過多次驗證無誤,可以進一步形成定律。若實驗不符合假說,必須重新提出假說再進行實驗,直到正確為止。

觀念二:實驗設計

實驗設計分為實驗組合對照組,兩者之間只能有一個條件不同,稱為操作變因。

除了操作變因外,實驗組合對照組其他保持不變的條件,稱為控制變因。

因為操作的變因而產生的實驗結果,稱為應變變因。

實驗必須重複數次以減少偏差,並增加可信度。

科學方法

科學方法

觀察⇨問題⇨文獻⇨假說⇨實驗⇨結果⇨結論(學說⇨定律)

實驗設計

實驗組

對照組

變因

控制變因:兩組其他保持不變的條件

應變變因:實驗結果或變化

操作變因:實驗條件(只能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