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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公務汽車集中管理及調派要點 - Coggle Diagram
南投縣政府公務汽車集中管理及調派要點
公用車調派順序
上級派員督導考核/
各機關派員會辦工作
緊急事故/
急要公務
奉派接送來賓
夜間公務
多人前往各鄉鎮
路途遙遠無客運
其他需用車輛者
公務車種類
專用車
縣長
副縣長
秘書長
公用車
各單位使用,行政處統一調派
業務用車
各單位使用調派
司機/車輛保管人/駕駛人規定
依指派時間、路線、地點、駕駛車輛,不符者油耗自付並議處
接獲派車單始得開車;開車前做車輛動態登記/實施安全檢查;登記返回時間
每日填具乘車人簽章之行車紀錄;次月15日由各單位造具月報會送行政處核銷用油
員工借用
不妨礙公務
油料、司機旅費自付
故障維修
行駛中,由司機向乘車人取證先行維修,事後補辦核銷
平時先請修,核定後再送修
司機調派
公用車由行政處統一調派
業務用車由各單位調派
油料支出
公用車由行政處編列
業務用車由各單位自行編列
公用車/業務用車皆需填具派車單
公務車油料持統一加油卡向合法設立之油品公司加油
上班時間應保留公用車緊急備用;每日得輪派司機備勤
未依規定依情節懲處,主管負連帶責任
未規定事項從行政院事務管理手冊-車輛管理手冊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