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恐的挑戰
恐怖主義難以根除
歐盟面對三主要恐怖組織:蓋達(Al-Qaeda)、地方性的民族主義團體、孤狼
以孤狼說明,其潛在危險性最高,與傳統聖戰團體未必有連結,亦無可辨別的特徵
如何使Muslims成功融入歐盟社會之中減少對立,是重要課題
在國際化之下,恐怖組織的發展與成員的吸收已突破領域的限制
恐怖主義的實踐,成本越來越低廉,如利用電腦、網路散播病毒等資訊攻擊
歐盟反恐體制之缺陷
歐盟各國面臨恐怖主義之威脅,但各國政府對於起訴恐怖分子之態度與方式卻不盡相同
德國與比利時由於反恐法律尚未成熟完整,故難以拘留恐怖活動之相關份子
歐盟各成員國在調查、起訴、審判恐怖分子之制度與執法上均存有相當大的差異
歐盟警察組織難以發揮功能。成員國執法單位及安全情報機構並未提供相關情報
某部分成員國未真正落實「歐盟逮捕令」
主權人權安全難以平衡
做為指導原則之「歐盟反恐戰略」支柱內容詳盡,卻面臨主權及人權的挑戰
歐盟雖然致力於建立成員國之反恐政策,架構水平、垂直、制度面的合作網絡,惟受限於國家間的主權因素,導致政策難以推行
歐盟並非國家、政府,沒有實質權力逮捕或起訴恐怖分子
進行跨國界調查行動時,成員國政府較常以雙邊協定進行合作,而非透過歐盟
反恐議題是跨部會、跨國界的,急需多國政府及諸多部門共同行動,導致反恐工作困難度及複雜度提高
當議題涉及安全政策或有關保護本國公民權益者,經常引發國家主權流失的爭議
歐盟反恐戰略
3P1R
預防
Prevent
防堵恐怖分子利用網路進行人才的招募及對激進份子、團體洗腦的行為
發展媒體或通訊策略,以更有效的推廣歐盟政策
在歐盟內外發展不同文化間的對話
討論反恐議題時,使用非情緒性語彙
保護
Protect
利用生物特徵系統,強化歐盟護照之安全性
建立簽證資訊系統
以「歐盟外部邊境安全署Frontex」建立對歐盟外部的危機分析
建立第二代申根資訊系統
追捕
Pursue
充分利用歐盟警察組織、歐盟司法合作組織加強執法及司法互助合作
奠基於相互承認的基礎上,採用「歐盟刑事偵查令狀指令」及「歐盟逮捕令」
防止恐怖分子取得武器及爆裂物,並切斷恐怖份子資金之來源,對於不明之洗錢行為應追捕
反應
Respond
對於恐怖攻擊事件建立基礎反應能力及組織編制
處理攻擊事件與其他災難事件時,與國際組織有協調合作之良好能力
對恐怖主義之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援助時,各國應分享良好經驗及處理之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