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申請補助?

符合資格需備哪些資料?

前往申請補助!

中小企業補助資格

非為陸資企業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本國事業及雇用員工未滿200人

詳細規定參考點數申請須知(連結點此)

實收資本額台幣一億元以下

工商憑證 (申請點此)

聯絡人資料(公司統一編號、聯絡人、聯絡電話、E-mail

詳細規定參考點數申請須知

點數使用及回收原則

其他注意事項

補助作業說明

中小微型企業申請資格

中小微型企業於本計畫平台線上填寫申請表,通過申請後即可獲得3萬點(1點=1元)

本計畫將建立一站式平台,便捷中小微型企業申請補助及使用點數採購雲端解決方案

補助作業申請期程

最近 3 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

最近3年內無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最近 3 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或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障之相關法律規定且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之情事。

非為陸資企業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符合本須知中小微型企業定義

未獲得政府補助或輔導計畫

企業依自付與補助(點數折抵)比例 1 比 1 原則完成購買

企業與資訊服務廠商之雲端解決方案買賣定型化契約

返還之點數使用效期依下列規則擇優適用

使用點數後,剩餘點數須於獲發點數日起 3 個月內使用完畢若未使用將收回(不可再申請)

企業應於獲發點數日起 3 個月內使用完畢

1 個月內完全未使用任何點數,點數將返還系統(可再申請)

點數返還日已超過本計畫公告之補助期限或補助額度已用罄時,該點數無法返還

企業向資訊服務廠商購買雲端解決方案以『月』計算

企業送出訂單後,資訊服務廠商應於2個工作天內確認接單且依方案費用總額(含稅)開 立全額電子發票予企業

企業若是資訊服務廠商之既有客戶,不得以點數折抵

資訊服務廠商應於買賣契約之方案期程結束後,向執行單位請撥核銷

企業至多申請使用點數 3 萬點,不得重複申請

買賣契約若無法完成,依點數使用及回收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