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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管理 - Coggle Diagram
承攬商管理
職安法27
共同作業時
協議組織
工作連繫調整
工作場所巡視
教育指導協助
其他
管理規劃
嚴謹選商
工作許可建立
嚴格執行
落實處分 (解約)
職安法25
連帶責任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本法所定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再承攬者亦同。
原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再承攬者亦同。
職安法26
危害告知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困難點
承商未遵守(未依約執行)
處分 終止合約
影響施工進度
風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