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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任務(王皇玉第一章), 因此 (刑罰作用在於維持與強化一般人民對於法秩序的存在與執行力的忠誠性, fit黑格爾<否定否定>),…
刑法的任務(王皇玉第一章)
保護法義與社會共同生活的基本倫理價值
法益的概念
如果無法益保護的必要性,就無刑罰的需求
個人生命、身體、健康、自由、名譽、財產等生存或生活利益,以及這些基本價值與利益賴以運作的整體利益
刑法中所出現之各種犯罪類型與行為態樣的規定,其背後均有相對應的某一特定法益
法益的功能
法益乃不法構成要件目的解釋的依歸
在解釋不法構成要件時,必須時時刻刻考慮所要保護的法益為何
侵害法益乃實質犯罪概念的核心
具有侵害法益的特性或具有實質的社會損害性,才具有實質違法性;具實質違法性之行為始有刑罰的正當性
具有批判刑事立法的作用
播免刑法淪為統治工具
法益的分類
個人法益
維護社會秩序
凡是過度行使自由,侵害他人利益,超越生活或是進行不合乎社會規範所期待之行為者,常被社會成員界定為犯罪行為
個人無法獨自存於世界
預防犯罪
一般預防理論
積極一般預防理論
批評
以貶抑個人人格與人性尊嚴的方式對待犯人
會使刑罰制度不自覺地陷入嚴刑峻罰與重刑化的傾向中
概念
心理強制論:人類是懂得趨吉避凶的理性個體
威嚇預防,使潛在犯罪者打消念頭
罪刑法定原則的原始概念從心理強制論發展出來
消極一般預防理論
概念
不是把每一個社會大眾假設成想要犯罪的潛在犯罪人,玵是把大家假設為想要遵守法律的良好公民
從本觀念來看,刑法的任務並不在於威脅,而是對社會大眾宣示法律秩序的不容破壞性
可藉由以下三種效應來達成
學習效應、信賴效應、滿足效應
小結
要達到一般預防效果,不能只用嚴刑峻法,應加強警察執法與破案的效率並強化個人積極面向的守法意識與道德教育養成
特別預防理論
影響
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制度
保安處分目的:強化行為人的社會化
雙軌之好處:同時兼具<罪責的報應>與<危險的預防>
批判
過於強調再放預防與社會防衛,而非以破壞法益的輕重程度為斷
<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此種不定期刑與正義理念相違背,違反法治國精神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
概念
預防再犯、犯人的再社會化
保護社會大眾的安全不再受此一犯罪人的侵害或干擾
因此
刑罰作用在於維持與強化一般人民對於法秩序的存在與執行力的忠誠性
fit黑格爾<否定否定>
對象為一般人
fit共同意見模式
使
刑罰跳脫了罪責原則範圍
針對個人
因此
刑罰應個別化,在刑事制裁的設計與執行上,應將犯人分類,給予不同制裁措施。ex.少年犯
引導出
社會防衛思想
因此
有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之虞
KEY
解題時要考慮到<法益>相關聯之爭點、問題,也可由此切入!
觀念
刑法中不允許存在一種處罰條文,是不需保護任何法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