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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2日本朝鮮人群移動 - Coggle Diagram
U4-2日本朝鮮人群移動
近代日本移民
移居北海道
古稱"蝦夷地"有原住民阿伊努人
和本州都有漁牧商品往來 但關係不密切
維新後 北海道位置重要
移民減輕本周人口壓力
派中下武士實施屯田兵制
放寬土地出售條件、降低體地售價
以鼓勵移民
移居夏威夷、美國
夏威夷
1868第一批日本人從橫濱出發
1885與夏威夷王國訂定條約 大量輸出移民
後日本勞工作為抵制要求加薪的華工
夏威夷的製糖業需大量人力
美國
1882實施排華政策
日本工人為公替代品
後也波及日本勞工
1907日美簽紳士條約 限制移民
此後日本移民轉向墨西哥 祕魯
二戰時 日偷襲珍珠港
日裔家庭強制搬遷和集中管理
1988才公開道歉
日裔家庭受徵召組成442步兵團
1943正式投入歐戰 卻改不了歧視
背景
簽訂不平等合約
實施明治維新後
國內地峽人稠 人口壓力大
移民視為重要政策
帝國主義擴張
移居朝鮮
由東洋拓殖株式會社主導
由朝鮮總督府和商人合資
總督府提供土地 東拓招募人 持續到1927為止
雖許多獎勵政策
但朝鮮反日情緒高
所以移民有限
移居中國滿州
日俄戰爭後獲得南滿的控制權
日本積極介入經濟、交通 尤其南滿州鐵道株式會社(滿鐵)
移民有助於農牧工礦業和土地實質佔有
1932滿洲國成立 約27萬日人移民
推展"大陸花嫁" 鼓勵日本女性遠嫁東北
台人也前往經商、留學
也有台籍人士如謝介石擔任滿州國外交總長
加強統治力和
減輕人口壓力
移居台灣
管理技術員來台
為強化統治
軍人 警察 行政人員 技術人員來台
教師大多來自日本九州
這些人士和其子女1945戰敗後遣返回國
留下協助戰後重建 於1947年底返回日本
農業移民村
在花蓮、台東設置
雖頒布鼓勵政策 但水土不服 衛生條件等
規模不大
1930年代配合南進政策重啟
但人不多
日本戰敗 移民也返回日本
台人也往日本留學 醫學、法政、商運
朝鮮台灣琉球三地殖民地也互相來往
台北部石菜花成長期 琉球人來台採集
移居南洋
經濟
當地興建校學校、神社
19世紀已有部分日人前往南洋
ex:在菲律賓的莊園工作
一戰日本趁機進占南洋
前往南洋投資栽培熱帶作物
政治
南進政策
1915以"南支南洋事業補助費"
補助日本人
或與台灣民間合資
1936成立台灣拓殖株式會社
結合台北帝國大學的專家
對工礦農業詳細調查 掌握狀況
掠取資源
二戰 日本以驅逐西方勢力
以軍事入侵東南亞
實際是為了掌握東南亞資源
二戰日軍攻克緬甸 印尼 馬來半島
台籍日本兵也投入戰爭
近代朝鮮移民
19世紀中葉移民
背景
外部壓力和國內生活困難
有些人民選擇移民
日在維新後 勢力想擴展至朝鮮半島
1876 日本威脅
簽下日朝修好條約
開放商埠
允許派駐公使和領事
給予貿易、領事裁判權
由李氏朝鮮統治 朝中意見不一
中朝加強往來
清規劃移民專墾區 設管理處
規定只要薙髮 易服 納稅
可獲土地擁有權
清廷特意加強
與朝鮮往來
1882簽中朝商民水路貿易章程
1884簽仁川華商會議章程
提供在朝華商基本商貿、移居保障
在朝華商主要經營餐飲業、布料行、藥材行
或國際貿易 進口中國、美洲、歐洲的產品
有些移民中國東北 尤其1860後對東北放寬開墾限制
日本殖民時
馬關條約 清廷承認朝鮮自主
朝鮮改國號為"大韓帝國"
1910日本正式併吞朝鮮
日統治初期
初期為抵抗或謀生 32萬人陸續移入中國東北
1920年代後 較多朝鮮人移入日本
從事礦工、建築工人、工廠勞工
1930~40年代
1930年代末 因中日戰爭 日本勞動力不足
引進大量朝鮮勞工
1944 約12%的朝鮮人移居其他地
日本政府對朝鮮移民不友善
二戰後 在日朝鮮人返鄉比例較高
1931日本佔領中國東北 實施移居東北計畫
朝鮮人也移往東北拓墾 減緩朝鮮人移民日本壓力
移居其他地區
夏威夷、美國
20世紀初 朝鮮人去
夏威夷做甘蔗園工人
後日殖民後 為保護日人的權益
干預朝鮮人前往
1924 美國通過嚴苛的移民法
1950年代韓戰結束後
嫁到美國南韓婦女
留學生
被美國家庭收養的孤兒
主要移民美的亞洲族群
美韓政治軍事緊密發展
移居台灣
1919以後
朝鮮比較有規模移居
朝鮮人到基隆從事漁業
日本也徵調朝鮮勞工和軍人來台
總數為三、四千人 僅有四五百人留下
大多轉往北部都市
移民海外的文化回輸
例子
留美的胡適宣揚自由主義
留日的雷震宣揚憲政思想
孫中山:三民主義
受林肯的思念影響
日本明治人士也將
西方文化移植到日本
海外移民也會捐款給故鄉
從事教育、慈善和宗教活動
異國飲食文化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