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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心理精神衛生 - Coggle Diagram
社區心理精神衛生
慢性精神病患的特性
對壓力較敏感且忍受度低
很難接受競爭性工作
個性上相當依賴
人際關係不良
缺乏缺乏日常生活的基本自我照顧技巧
社區復健目的
避免可出院之精神病患長期滯留醫院,浪費精神醫療資源
避免病情復發,減少再次入院的次數
增強精神病患之獨立生活功能,協助其重新適應社會正常生活
節省社會成本及國家醫療資源
復原 recovery
定義:一個人能於社區中生活、工作、學習及參與的過程
原則
建立包容疾病的自我-正向自我感
建立生病的意識、找出生活意義、投入生活
找到並保持希望
感覺可以控制疾病及生活
模式
醫療模式
主要是將「身心障礙」視為一種偏離「健康」的狀態。
就如同疾病一樣, 側重在研究身心障礙的發生原因、病理變化、及其醫療上症狀與結果。
復能模式
賦能模式
分享、合作、參與決策和建立其自主性,可促進自我健康能力並賦予精神病患力量,提升自我控制感,是精神病患復原的一個重要層面
社區復健相關名詞解釋
社區復健
協助病人逐步適應社會生活,於社區中提供病人有關工作能力、工作態度、 社交技巧、日常生活處裡能力等復健治療
精神復健機構
指提供有關病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社交技巧及日常生活處理能力之復健治療,以協助病人逐漸適應家庭及社會生活之機構
社區
醫院之外通稱社區
社區居家治療
對象
社區中無病識感 , 不願就醫 , 家屬亦無法帶至醫院就醫之慢性病患或精神病患因症狀影響而出現干擾、自傷或自殺、攻擊或破壞行為
服務項目
衛生教育 及提供衛教資料或轉介
社會資源轉介(如提供經濟補助、工作的輔導)
家庭諮詢
病患轉介(如住院治療、衛生所追蹤、心理輔導、 復健中心及收容機構之轉介)
行為治療
支持性心理治療
護理處置:包括護理技術 (如注射、測量血壓等)及訂定 護理計畫
醫療處置:包括身體檢查、精神狀態檢查、疾病診斷、藥物治療
電話諮詢
種類
社區復健中心
獨立生活功能訓練
休閒功能訓練
職業功能強化
體適能復健
社會功能加強
康復之家
蜂巢社區復健中心
以生活訓練取代醫療
病人人權
2007年修訂的精神衛生法第1條就開宗明義說明「為促進國民心理健康,預防及治療精神疾病,保障病人權益,支持並協助病人於社區生活,特制定本法。」
精神病患也應享有其基本人權
第18~28條條文中規定,對病患就醫、就學、應考、 雇用、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均受保障及尊重,可見我國對精神病患人權與權益的重視
社區心理衛生護理人員的角色與功能
改善病患的精神症狀
建立病患社會支持網絡
教導病患因應能力
維持病患的動機
熟悉社區資源與福利
維持病患的生理健康
去機構化運動
自1960年代,美國實施「心理衛生法」,強調去機構化,避免病患因長期住院與外界隔絕及形成機構化症狀群
Bacharach(1983)也認為去機構化應包涵兩個層面: 一為避免以傳統醫療機構的方式來照護慢性精神病患; 另一方面則為推廣非機構化設施的醫療服務
衛生署於1997年就宣示「加強積極治療與復建」、 「減少消極收容與養護」的衛生白皮書
一般性與特殊性精神心理衛生
一般性
對象:適應困難者
目的:增強適應能力
特殊性
對象:精神疾病病人
目的:減少精神疾病發生、惡化、維持功能
社區與醫院的銜接
去機構化
早日回歸社會、社區
出院準備服務
持續性照護
正向支持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