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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心理治療(二) - Coggle Diagram
團體心理治療(二)
團體治療之型態
依照理論架構區分
存在主義團體'
認知行為團體'
人際關係互動團體'
心理演劇'
精神分析團體'
依照特定目標區分
懷舊團體
自助團體'
社交技巧訓練團體'
戒藥團體
酒癮匿名團體
依照成員特性區分
個案團體
家屬團體
治療性因素
1985年(耶隆提出)
:
原生家庭經驗再現
團體治療中,病人再度經歷原生家庭的衝突時,治療者可針對不合宜的行為做矯正,例如 : 您好像我媽媽,都一直在批評
人際學習
藉由成員彼此的互動,可以看到自己給別人的印象,以及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從他人經驗的分享,幫助了解自己與他人人際、溝通上的障礙
提供資訊
經由治療者的直接講授或團體討論,提供病人各種資訊
模仿行為
藉著成員直接表現出來的行為作為楷模,讓其他人觀察學習
利他性
讓病人學習到,(我對他人是有用的)、(我不再是鼻人的負擔),增加自我價值感,提高自尊心
發展社交技巧
團體的形式可以提供小型社會的學習場所,利用角色扮演、公開回饋
共通性或普遍性
成員彼此分享感受和經驗時,有一種(別人也有與我相同的處境),減輕病人孤單的感覺
團體凝聚力
對團體的一種向心力及認同感,提供成員彼此關懷與接受,成員對團體產生歸屬感,而願意參加團體。
例如 : 我屬於這個團體並被團體所接納、當我的表現不夠成熟時團體不會取笑我
寄予希望
藉由團體成員及領導者的影響,增加個案的信心與病癒的希望,例如 :a病人說他睡不好,b病人說:我以前也睡不好,後來準時吃藥,現在就睡很好了
情緒宣洩
透過團體治療為社會的縮影,及在治療的過程發生移情作用,個案可獲得支持與情緒宣洩。
存在因素
引導成員體會生存的意義,了解人生通常是不公平的,人類無法逃避生命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