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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礁議題 - Coggle Diagram
藻礁議題
爭議
決策過程不符合正義、資訊不公開
對於提倡劃為自然保留區,但政府卻不審議
環境評估通過的爭議
十個委員多半是官派委員,環評會議倉促、草率
先畫靶再射箭
行政程序、決策過程應如何調整
選址的爭議
海象條件不好,風浪太大
沒有召開聽證會,沒有評估過程
外推方案是否影響藻礁?是
施工、維護可能造成的破壞
45公頃的人工構造物,包含離岸碼頭、離岸防坡堤、棧橋,需要大型沉箱及防護措施
清沙問題
中油怎麼控制沙埋量呢?要清多少?要留多少?多久清一次?什麼季節清?以什麼方式、什麼速度、什麼方向清?它不是沙岸,無法挖起來清運搬走。就算有「清洗機具」這種東西,進入礁區就是傷害...
清沙時會將與多幼苗帶走,改變生態環境
未來使用上可能造成的破壞
大型船舶進出
可能擱淺、漏油
吸附其他生物
聲音、聲波對生物帶來壓力
港區將進出水口包起來,電廠的熱影響生物
生態系的完整性,環境牽一髮動全身
生物因子
仍有礁體
阻礙其他生物路徑
非生物因子
海鹽濃度
潮汐
海流
三接可能方案
支持沒氣發電,但選只要重新考慮,因選址條件不佳;且為了保護藻礁,縮減開發面積,導致開發的效益太差
浮動式接收站
在開發林口港跟台北港的同時,使用浮動式接收站來做為過渡設施作為中間方案,使過渡期間不影響供氣(四接目前的作法)
台北港
經濟
低碳供應鏈:RE 承諾 2030 年100%使用綠電,要求供應商相對應的承諾
歐洲2030年實施碳關稅
如何符合國際趨勢,讓台灣未來能持續在全球供應鏈上發光發熱
能源
發電方式
永續能源與石化能源的選擇
未來國際趨勢減低碳排為主,2050台灣有淨零碳排的政策,使目前的三接開發成為過度設施,卻要犧牲珍貴的海岸
投資太多化石能源恐排擠再生能源發展空間
2025能源轉型政策——5:3:2,50%煤氣、30%燃煤、20%再生能源
用燃氣取代燃煤來降低空汙
台灣需不需要這麼多電?台灣對於能源的浪費
台灣目前缺不缺電?不缺
到2027備用容量19.9%,法定目標是15%,林全院長說7.2%就不缺電
2025年三接啟用增加的備載容量,只有2.4~6%
台灣發電量需要整體盤點
未來仍有許多開發案,須整體評估
法律上的爭議
法律設立的不合理
文化資產保存優先於開發
自然海岸優先保育,應先開發既有人工海岸
例外:主管機關經過審查就可以開發
舉例:應更重視環境跟文化資產的價值,如何強化法律對開發的約束
開發商頭過身就過:許多開發造成的環境破壞,只能處罰,但處罰不符合人民期待,且破壞的環境也回不去了
反方論點
敗訴的原因
發現白海豚、柴山多杯孔珊瑚,針對五年內的程序處分(八個當中最後一個)要求程序重開
價值
公投意義
台灣第一個生態公投,展現台灣人對環境(海洋環境)的重視
藉由公投來讓大家做理性的思辨,對台灣人整體民主素養的提升
公投所代表的直接民主,彰顯台灣的民主價值
這不是環保團體與政府的攻防,而是一個價值跟願景的選擇
為未來各種議題的決策立下一個方式
生態價值
環境教育的良好場域
留給下一代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