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總統 (職權, 任期與責任, 選舉, 組織), 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國安會議組織:正副P和其秘書長、行政院各部會…
總統
職權
必須副署的職權
締結條約、宣戰、媾和
行使赦免
發布命令
任免文武官吏
公布法律
授與榮典
行政
發布命令權
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司法、考試、監察重要人事
決定國家機密及不予公開之權
政務職人員
各部會首長
各部會政務委員
行政院正、副院長
司法
特赦
減刑
大赦
復權(恢復被處奪公權者之公職)
立法
覆議核可權
宣告解散立法院
公布法律權
提出國情報告
授予榮典權
院際調和權
任期與責任
特權
國家機密特權(國防、外交、國安)
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刑事豁免權)(憲52)
正、副P均缺位代理:行政院長
因故不能視事之代理:行政院長
P缺位之繼任:副P
副P缺位:P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
選舉
華僑投票(我國護照):現在/曾經在台灣居住4個月
推薦候選人:政黨在最近正、副總統或立委選舉中,得票率達有效票0.05以上
直接選舉
組織
所屬機關
中央研究院
國史館
國安會議及所屬國安局
顧問組織
國策
任務編組
科技諮詢委員會
國家統一委員會
人權諮詢委員會
資政
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國安會議組織:正副P和其秘書長、行政院各部會、參謀總長、國安會議秘書長、國安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