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關係人
楊閎蔚老師
理學院-醫學科技研究所
Covid 19 篩檢 2000萬
與Jessy商討切割
ILO幫忙弄上市
張鼎張老師
物理系 不知10%由來
張雲南 AI研究暨產業推廣中心主任
原6/29 AI產學媒合會 (延期)
科技部
科研創業計畫
(科創)
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前瞻技術研發型
產學研發中心型
產學研發聯盟型
萌芽案
拔尖案
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完成商業化原型機,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300萬至800萬元。每年兩梯次,孵化衍生新創。
選拔潛力個案,完成商業化原型機。
團隊組成,原型製作
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內部種子案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人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CEO人選始得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第1年補助個案中遴選數案重點加速,第2年加碼補助(最高1,500萬)。高成長潛力個案加值
場域驗證,獲利模式
執行年限:3-5年;企業提供學界研發經費 >=1000萬/年
執行年限:3-5年;企業提供學界研發經費 >=4000萬/年
執行年限:>=1年;企業提供學界研發經費 >=200萬/年
得依據經濟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經
濟部補助款
由執行機構與國內外企業,共同設立產學研發中心。申請本部計畫補助款以不超過該新增研發費用。
由執行機構與國內企業組成研發聯盟,聚焦重點產業領域技術
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
產學小聯盟
鼓勵學研運用自身成熟之核心技術能量,藉由與相關上中下游產業建構技術合作聯盟,系統性將核心技術對外擴散,服務廣大中小企業
每一期執行最多三年,至多補助二期。每年以新臺幣三百萬元為補助上限。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一般產學
結合民間企業需求,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學術界應用研究,培
植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績效
申請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具學術性質之公立機關、法人
合作企業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
執行年限 >=1年;企業配合款 >=總經費之25%;企業配合款及先期技轉金總和 >=25萬
經濟部
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
(價創2.0)
以補助學界方式,有效促成、培育校園技術團隊之新創事業,引領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
進入時間點:新生階段
計畫樣態
育新創:補助學界運用既有技術能量,扶持新創公司團隊茁壯成長,學界+新創公司(成立3年內)申請,上限2,000萬元/1年。實收資本額為不低於補助款25%;技轉金/技術股不低於補助款40% ;新創公司投入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10%(不含技轉金/技術股)。TRL 7~8,已具備實驗室產品雛形(prototype),完成測試驗證與試量產=> 強化新創公司體質
※新創公司:成立三年內
申請範疇:以經濟部職掌業務領域為計畫申請範圍 / 排除曾接受科技部「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及「科研創業計畫-拔尖案」、經濟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補助之同一主題申請
簽約前規範
學界股權占比:學校技術股之股權占比規劃超過16%須經報部同意。
教授出資股權:參與新創公司團隊之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股權,其現金出資部位不超過新創公司股權10%。(促新創適用)
技術作價文件:受補助學校簽約前,須完成校內技術作價條件申請並核可之作業,相關佐證文件(如合約書、或承諾書、或會議
記錄)作為本計畫合約附件。
計畫結餘款:應繳回國庫辦理(不得流入校務基金)
技轉金繳庫原則:學校技轉合約書須載明技轉金付款條件,依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將技轉金實際收入20%按期上繳經濟部辦理繳庫作業。
學研合作創新創業先期研究計畫
(技術處)
學校新創
法人新創
TRL達6-7以上,具體專利佈局規劃、市場分析
科專事業化生態系建置計畫(TREE)
彙整媒合需求
媒合會
衍生按源
學校協助盤點校內技術需求新創團隊,提供技術資源
學校協助活動前廣宣/確認出席團隊名單/場地協助
BD 經紀人與階段業師全程陪伴國內深度輔導
價創2.0前八名
BD經紀人階段業師陪跑I:商業模式驗證輔導
TREE新創教育課程
BD經紀人階段業師陪跑II:POC輔導場域驗證
國際新創展會
促新創:補助學界技術團隊衍生校園新創公司為主,學界單獨申請,上限3,000萬元/1年。驗收目的:技轉金/技術股不低於補助款40%。TRL 5~7,已具備實驗室整合驗證能量,開發完成小規模試產。=> 衍生高成長潛力新創公司。
驗收標的
促新創:
1.短期內成立新創公司,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2.技轉金/技術股為不低於補助款40%
3.所衍生新創公司須於結案後至少5年接受追蹤與考核, 其績效作為後續審查該校計畫及送件平台之評估參考
育新創:
1.完成新創產品測試/驗證/試量產
2.關鍵研發/營運人力加入新創公司
3.新創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不得低於補助款25%
4.技轉金/技術股為不得低於補助款40%
5.新創公司投入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10%(不含技轉金/技術股)
種子案
各校探勘育成潛力案源,各校專責人力,每年探勘潛力技術。
智財評估,市場應用
天使投資
投資對象:新創事業
1.設立時間未逾5年
2.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1億元
3.不限產業別
投資原則:
1.本基金對同一事業投資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為原則
2.已取得累計募集資金或管理資產達美金10億元以上之國內外投資機構承諾投資,本基金對該事業初次投資金額得提高至新臺幣3,000萬元
3.已投資事業後續辦理增資時,本基金參與該事業後續現金增資金額加計已投資金額最高可達新臺幣1億元
4.本基金加計其他政府機構之官股比率占被投資事業股權比率應低於50%
科研產業化平台
專責技術經理
探勘
轉譯
輔導
追蹤
發掘重大研發成果
評估技術創業可行性
確認PI創業意願及團隊組成完整性
技術專利報告
市場應用確認
技術成熟度評估
拜訪潛在客戶
種子案育成
協助萌芽案、拔尖案完成技術作價程序
未獲補助個案持續培育
定期追蹤衍生新創發展情形(產品/服務上市概況、募資、
營收等資訊)
控管培育費用
適時提供後續協助
第一次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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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融資
種子輪
(Seed round)
你可能才剛有一個初步的創業想法,3F慷慨解囊,也就大家俗稱的Family(家人)、Friend(朋友)、Fool(傻子)
天使輪
(Angel round)
當產品有了原型(prototype),也具備了初步的商業模式(是否可行,還尚待驗證),甚至累積一些核心用戶時,此時期的投資人大多為天使投資人(Angel)、孵化器(Incubator)、加速器(Accelerator)、或是天使投資機構等
A輪融資
(A round)
當公司產品日益成熟,雖然還處於虧損階段,但已有了完整的商業模式,在行業內也開始有一定的口碑。主要的投資人將由「Angel」轉變為「創投」。
※VC(venture capital)是在沒有任何財產抵押的情況下,以資金換取新創公司的股權,最後再透過公司上市櫃、被併購等方式把這些股票賣出,來賺取公司未來成長的增值。
B輪融資
(B round)
商業模式已獲得驗證,追求海外更廣大市場,以求快速複製商業模式。這時期的投資人仍以VC為主,而少數較早期的PE Fund也會加入。
C輪融資
(C round)
公司已成為該領域的領先者,具一定的獲利水準後,為了發展新型態業務,同時也為上市櫃(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做準備,便會發起C輪募資。此時期的投資人漸漸轉向以PE Fund為主,而一些過去曾投資的VC也可能跟投。
Unicorn
成立不到10年但估值10億美元($1 billion)以上,又未在股票市場上市的科技創業公司。
台灣已經孵出2隻獨角獸,分別是Appier(沛星互動科技)與Gogoro(睿能創意)。
相關補助
科技部:FITI (From IP to IPO)
教育部:U Start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Spark (偏生物醫療)
Contact Window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創新創業推動組 助理研究員 蕭喆鴻 (02)2737-7628; 0919-266585; chhsiao@narlabs.org.tw
工研院 產科國際所 (pre價創) 孫銓 02-2737 7326 ; arthur_sun@itri.org.tw
經濟部技術處_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 林秀莉 Sherry 02-2394-6000 #2805 ; 0955-019407 ;sherrylin@tdp.org.tw
科研產業化平台計畫辦公室 楊雅淨 02-25774249 ext.856 ; miyako@mail.tca.org.tw
工研院 T.R.E.E. 孫希聖(長官) / 0928729829 / seasonsun@itri.org.tw
鄭欣維(下屬) / 0975571078 / sienna@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