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災害防救法 - Coggle Diagram
災害防救法
立法目的
強化災害防救功能
確保人民生命
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
健全災害防救體制
災害防救法的重要
推動防災業務,強化防災組織
明確災害權責,強化應變措施
加強防災整備,執行災害預防
推行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災害
天然災害
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
重大災害
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空難、海難與陸上交通事故、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
有效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各級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平時應實施何準備工作?
一、災害防救組織之整備。
二、災害防救訓練演習。
三、災害監測、預報、警報發布及其設施之強化。
四、災情蒐集、通報及指揮所需通訊設施之建置、維
護及強化。
五、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之儲備及檢查。
六、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之整備及檢查。
七、妨礙災害應變措施事項之改善。
八、國際救災支援之配合事項。
九、其他緊急應變準備事宜。」
災害防救基本計
畫內容之規定如下
一、整體性之長期災害防救計畫。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重點事項
三、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認為有必要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