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災害防救法 - Coggle Diagram
災害防救法
災害
4.旱災
5.寒災
3.震災(含土壤液化)
6.土石流災害
2.水災
7.火山災害
1.風災
8.天然災害
相關介紹
3.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全國性災害防救計畫。
4.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業務主管機關及公共事物就其掌理業務或事物擬定之災害防救計畫。
2.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5.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由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防救計畫。
1.災害防救:指災害預防、災害發生食之應變措施及災後之復原重建。
災害防救法要點
2.加強防災整備,執行災害預防
3.明確災害權責,強化應變措施
1.推動防災業務,強化防災組織
4.推行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二級開設
震災、海嘯
2.中央氣象局發布海嘯警報。
1.中央氣象局發布之地震震度達六級以上。
3.估計有15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亟待救助。
路上交通事故
1.估計有15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有擴大之虞,亟待救助。
2.重要交通設施嚴重損壞,造成交通阻斷。
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及工業管線災害
B.陸域污染面積達十萬平方公尺以上,無法有效控制。
A.有10人以上傷亡、失蹤,且災情嚴重,有持續擴大蔓延,無法有效控制。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之組織與任務
召集人:行政院院長
副召集人:副行政院院長
立法目的
1.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
2.強化災害防救功能。
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會爆組織任務
召集人:市長
副召集人:副市長
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之組織與任務
副召集人:副鄉長
召集人:鄉長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成立
成立時機
重大災害發生。
重大災害有發生之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