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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犯罪學派與犯罪預防 - Coggle Diagram
古典犯罪學派與犯罪預防
古典犯罪學派
代表人物
邊沁:
反對死刑
、功利主義、
興建監獄
費爾巴哈
貝加利亞:主張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廢止死刑、犯罪嚴重性衡量應以
行為對社會所造成的損害程度而定
非以犯罪者意圖判斷
對犯罪原因看法
自由意志論
人在社會上有
自由意志來選擇犯罪或守法
違法則
違反社會契約和社會道德
,應依據
社會契約
給予懲罰
理性選擇論
追求快樂
避免痛苦
犯罪吸引人
,因為可以以較小的功夫獲得較大的報酬
犯罪會因
害怕受懲罰
而限制
懲罰越
迅速、確定、嚴厲
越可控制犯罪
最有效的犯罪預防方式是
足夠的懲罰
而不使犯罪成為吸引人的選擇
假設不受懲罰恐懼制衡,則人均有犯罪的可能與潛能
犯罪預防理念
強調威嚇式犯罪預防理念(
制定明確法律,並透過教育使人理解維持社會契約必要性) _
強調有犯罪必有懲罰
(以刑罰之一般威嚇達到對大眾示警一般預防效果;且注重的是對未來犯罪的預防)
古典犯罪學派與現代國家犯罪控制模式
:red_flag:
達到理想的社會控制工具
(提供以國家主導型的犯罪學研究途徑;刑罰必須是有威嚇性及預防性的,且必須是正當有效的)
現代警察制度建立
(作為預防犯罪威嚇力量)
現代監獄制度
(圓形監獄)(如同監視器技術的運用)
理論評析
建構威嚇性犯罪預防理念
(批評:犯罪者多屬低下階層,犯罪無太大損失,未必有嚇阻作用
設立一套易於執行的司法程序
(批評:刑事司法效率不彰,缺乏對犯罪人類型化分析『沒有裁量造成僵化』,潛在犯罪者不易從刑罰中學到教訓)
主張自由意志與理性選擇
(批評:人未必理性)
強調人類行為可預測和可控制
(因而處罰是公開迅速合適,人們就會減少犯罪)
提供社會使用刑罰控制犯罪正當性
(沒有刑罰社會會退化到戰爭狀態)
緣起
過去刑罰制度具有濃厚
神權思想
,透過公開浮濫殘酷方法,針對肉體而非心靈,使公眾恐懼,遏制其違法意念
由於
啟蒙思想學說興起
,神權思想和君王至高無上的原則以漸漸被 :warning:
社會契約論及理性主義、功利主義
所取代
環境犯罪學
從原因論的理解轉移至情境之理解
Brantingham指出犯罪發生同時必須具備四要素
法律、犯罪人、標的、場所(包括時間與空間場所)
認為犯罪的發生是
或然的
,需要
具備此四要素
否則犯罪不會發生,想要預防犯罪只需要移動四個要素的其一個便可以預防犯罪
將犯罪視為
社會事件
發展背景
對
刑事司法失望
轉而重視
犯罪被害化預防理論
人們意識到刑事司法體系對如何有效減少犯罪有其極限存在
對犯罪原因論失望轉移至
環境
與
場所
分析
探求犯罪原因相當困難,且縱使能明白其成因惟在犯罪對策上很難有效實行
理性選擇理論之再抬頭
促成犯罪預防重視
理性選擇理論促成犯罪鎮壓模式以及環境預防,惟前者
易招致保留死刑及長期拘禁刑的負面效果
,導致對犯罪預防政策重視,亦促成環境犯罪學抬頭
新自由主義
之迅速流行恢復責任於
犯罪預防地位
新自由主義強調尊重市場機制,減少政府介入,強調私人謹慎化主義,
個體為自己行為負責
,恢復責任於犯罪預防核心地位
理論基礎(除理性選擇理論外亦可用下列理論說明之)
防衛空間理論
提出者
Newman
防衛空間四要素
領域感
territory:空間歸屬、所有權明確
自然監控
natural surveillance
居住地意象形成
image:建立一個不為犯罪所侵害並與
周遭環境密切接觸之鄰里社區
,以產生
正面形象
環境整頓
mileu:將社區安置於低犯罪及
高度監控區域
出入控制
目標物強化
(4D策略)
活動支持
(增加潛在被害者犯罪預防認知以
主動支持參與犯罪預防)
意義
藉由
特殊建築設計
降低犯罪機會而達犯罪預防效果
建立
領域感
,透過街道使用和監控變的方便可行
藉由環境設計預防犯罪論
提出者
Jeffery、又稱CPTED理論
觀點
認為犯罪行為是
環境因素
加上
遺傳因素
所造成
環境中充斥著產生犯罪行為的
刺激因素
,那麼該環境便有利人
學習犯罪
,於是該環境就會
產生大量犯罪
,這些
犯罪又反過來刺激人們學習犯罪行為
,二者
互相惡性循環
比較
第一代CPTED理論是
靜態的
,強調建築設計
第二代CPTED理論是
動態的
,強調人類活動實現CPTED理念
犯防措施
運用環境因素控制(都市設計)、影響遺傳基因(注射反男性賀爾蒙)以控制犯罪
不僅強調外部屬性,更強調社會屬性,即透過積極社會參與和活動實現犯罪預防
情境犯罪預防Clarke
Clark與Eck歸納25種情境犯罪預防策略
增加犯罪阻力
強
化標的、
移
轉嫌犯、
管
制通道、
管
制器械、
過
濾出口
增加犯罪風險
增加自然
監
控、強化正式
監
控、擴充
監
控、
減
少匿名、
職
員助用
減少犯罪誘因
標
的物強化、隱匿
標
的、
財
產標記、
干
擾市場、
否
定利益
減少犯罪刺激
減
少挫折與壓力、
減
少同儕壓力、
減
少情緒挑逗、
避
免模仿、
避
免爭執
移除犯罪藉口
訂定
規
範、協助遵守
規
範、敬告
守
則、激發
良
心、管制藥
酒
概念
強調
機會
的重要性。對某種特定犯罪類型,以一種有
系統、常設
的方法對犯罪
環境加以管理、設計與操作
,俾增加犯罪者之
犯罪困難與風險
,減少
酬償
與降低犯罪
機會
之預防措施
理論基礎
理性選擇理論、防衛空間概念
實際運作五階段
蒐集
資料→
分析
犯罪問題之情境條件→針對阻礙標的犯罪問題方法進行
系統分析
→
實施
最可行措施→
監控結果
與傳播經驗
衍生作用
犯罪轉移
地區轉移、時間轉移、方法轉移、標的物轉移、犯罪類型轉移、加害人轉移
效應消失
犯防計畫可以短期產生正面效應,但當嫌犯逐漸適應新的情況後,其效應會逐漸減退
利益擴散
預防一種犯罪產生預防
另一種
犯罪之結果
預防一地犯罪會產生預防
另一地
之結果
理論演進
1992
增加犯罪阻力、增加犯罪風險、減少犯罪收益
1997
增加犯罪阻力、增加犯罪風險、減少犯罪收益、
激發犯罪者罪惡感或羞恥心
(此項後更名為移除犯罪藉口)
1983
監控、強化標的物、環境管理
2003
現在模式(減少犯罪刺激最後加入)
日常活動理論
提出者
1979年由Cohen與Felson提出,企圖將
生活型態理論具體化
背景:1950-1970美國社會繁榮,但犯罪率不減反升
三變項
有動機之犯罪者
缺乏監控
合適標的物
三者在同一時空聚合,犯罪即可能發生
犯罪者是依
理性選擇
而犯罪,而為
古典犯罪理論的延伸
合適標的物?
VIVA(Felson提出)
Inertia可移動
Visibility可見的
Value物的價值
Access可接近性及可逃跑性
CRAVED(Clarke提出)
Concealable可隱藏
Removable可移動
Available可接近的
Valuable有價值的
Enjoyable可享受的
Disposable可處理的
新機會犯罪理論
提出者
1998年由Felson與Clarke提出
由三個犯罪理論建構出要義
日常活動理論
強調大社會變化與改變犯罪機會
犯罪型態理論
強調社區生活方式的差異和變化而影響犯罪選擇標的之機會
理性選擇理論
強調個人所處場所犯罪機會不同,個人犯罪考慮因素有所差異(合適標的物、方法或工具及情境之變化)
均強調
機會
概念。
大社會和社區
改變犯罪機會,而
個人
對這些機會加以反應,改變
任何層次
的犯罪機會,也改變犯罪的發生
犯罪型態理論
Brantingham提出,又稱
犯罪搜尋理論
。主要探討人和事物如何在一個社區中的時空移動而發生犯罪
三變項
路徑
前往中心點之過程
。犯罪者會在這當中
尋找標的
;犯罪者會在熟悉的生活環境裡犯案,惟並不會離家裡太近(
緩衝區
)
邊緣
這地區人們
不太認識
,犯罪者感覺犯罪風險較低,因此容易發生犯罪
研究指出竊盜案會發生在
富有區及貧窮區交界處
,因為富有區提供了來自貧戶的竊賊具有吸引力的標的物,但竊賊不願冒險過度進入富有區
因此可藉由改變通勤路線和窗戶設計(自然監控)使人們更能監督都市街道而降低犯罪
中心點
如家裡、工作場所或娛樂場所。犯罪者會在
個人活動中心範疇
以及
活動路徑
形成
:warning:
認知空間或環境印象
,以尋找合適犯罪對象(不會在認知地圖外犯案)
日常活動理論沒有解釋犯罪者是
如何發現合適標的物
→Felson表示透過下列三途徑來進行→對被害人的了解、透過工作機會、 :warning: 透過重疊的活動空間→此
活動空間概念即為犯罪型態理論核心
Clark與Felson犯罪與機會十項原則
多數機會與
時間、空間及情境
有關
可以藉著減少犯罪機會而預防犯罪
問題導向警政、防衛空間建築設計、透過環境設計以預防犯罪、情境犯罪預防
姚高橋提出
舉家外出服務
及
護鈔服務
犯罪機會和日常生活型態有關
:warning:
犯罪型態理論概念
減少犯罪機會通常不會造成犯罪轉移
機會在每個地方
不一定都會存在
轉移現象雖有限,但也不能完全忽略其存在,理性選擇理論告訴我們,當犯罪者認為新犯罪利益可以超過舊犯罪時,他就有可能會轉移新犯罪
轉移若發生,可採用
機會降低
的犯罪預防策略防範
犯罪機會應會集中在特殊時間與空間
: :warning:
許多人、物或地並非合適標的物;在某一時間某地可能是犯罪理想地點,但在另一時間不是;有動機的犯罪者並非到處都是
犯罪產生地
、
犯罪吸引地
、
犯罪促進地
一個犯罪會衍生另一個犯罪機會
小犯罪變大犯罪或大犯罪變小犯罪;有時候小犯罪不斷累積起來而產生很大的傷害(破窗理論)
犯罪機會常因犯罪類型而異
並非單一犯罪機會因素可以應用到所有犯罪。例如預防汽車竊盜的設計並無法預防車內物品之偷竊
社會和科技的變遷會衍生新的犯罪機會
例如塑膠貨幣成長,雖然竊盜、偽造鈔票案件減少,但
電腦犯罪卻增多
機會在犯罪發生上扮演重要角色
每一種犯罪中,機會均扮演重要角色。例如酒吧內部設計與經營模式會導致暴力或沒有暴力行為、美國槍枝普及造成高殺人犯罪率
某些物品會提供吸引人犯罪的機會
:warning:
VIVA
致力於機會的降低將會收到更廣泛的犯罪降低效果
利益擴散
但若犯罪者發現犯罪風險並不如想像中的高時,利益擴散會逐步下降。例如
加強攔檢酒駕政策初期VS後期
破窗理論
問題導向警政SARA模式與環境犯罪學
掃描:確認問題
CHEERS檢視問題
Events事件
必須能夠描述構成問題的事件
Expectation期待
有居民期待警方處理傷害
Harm傷害性
財產傷害、身體傷害、心理創傷(是否
違法並非界定標準
)
Recurring重複發生
事件重複發生
Community社區性
民眾必須有傷害事件的經驗
Similarity相似的
重複發生的事件某些部份是
共通的
犯罪熱點發展
分析犯罪地理分布
犯罪促進地
例子:停車場
反應模式:恢復防衛、監督或地區管理
原因:
缺乏監控
犯罪產生地
原因:有許多
未受保護
標的物,吸引
無犯罪動機
之人至此
例子:嘉年華會
反應模式:增加保護
犯罪吸引地
反應模式:阻止犯罪者前來
原因:提供犯罪者許多熟悉的
犯罪機會
例子:夜店、毒品區域
分析:問題解決程序核心
問題分析三角圖
概念
源自於
日常活動理論
:warning:
以往警察思考問題只強調犯罪者;
藉由問題分析三角圖可確保我們分析包括全部要素(被害標的和場所)
Clark and Eck所著「犯罪分析60步驟」提出概念
三大要素抑制犯罪
被害者
防衛者
(活靶問題)
加害人
監控者
(野狼問題)
場所
管理者
(賊窩問題)→可連結第三造警政 :red_flag:
診斷犯罪熱點
區分是急性或慢性犯罪熱點(應著重在
慢性
)
犯罪熱點形式與具體對策
熱點
型態:點
聚焦:特定位址或被害人
具體對策:
裝監視器
、改變酒吧提供酒品服務方式(對特定處);保護被害者(對被害人)
熱線
聚焦:街道
對策:
建立死巷
、
改變交通型態
及停車規則
型態:線
熱區
聚焦:區域
對策:擴大社區參與、
發展社區更新
(改善情境)
型態:區域
回答五個W及一個H
Cornish
犯罪劇本理論
分析犯罪所需要之
步驟
,了解完成犯罪必須的
行為順序
,以便
找尋干預時機
犯罪是
動態
的過程,從開始到完成是一個一個步驟,而不是限制在某個時間點的行動;過程可能
需要他人幫忙
或是
需要利用專業知識和工具
回應:詳細陳述量身訂製的策略
可藉由情境犯罪預防技術處理
評估:評價效果
可分為過程評估與結果評估
過程:
回應措施
(:warning:輸入;例如人員、裝備、花費 )與
實際完成的活動
(:warning:輸出;例如逮捕、人員訓練、設立障礙以及其他達成的任務)
結果:方案是否有效降低問題,焦點在政策、干預和方案介入後所
引起的變化
(
犯罪率與犯罪恐懼感)
企圖將零散的警察工作對象(警察處理相似犯罪或失序行為),透過仔細檢驗,期待發現新的策略,而導入更有效的處理方式
環境犯罪學成效
產生利益擴散
推動情境式問題導向
執行式
問題導向警政(指示性巡邏)
情境式
問題導向警政(詳見黃翠紋犯罪熱點那一章)
傳統警政(對犯罪熱點進行預防式巡邏、偵查逮捕快速反應)
可進行量化評價
能對成效進行客觀的觀察
:warning:採用多元、聚焦的途徑
採
多元化
犯罪預防途徑,且聚焦於
社區
與社區民眾、機關建立
夥伴關係
利用非刑事司法作為(公私協力)
將新方案聚焦於
特定時間地點
新方案焦點建立在
證據為基礎
的政策上
須
同時運用幾個政策
始能有效預防犯罪(破窗理論+零容忍+社區警政)
加害者、標的與場所綜合治理
分別從加害者、被害者與犯罪情境統合研究(地點管理者重要性→第三造警政)
例如推行守望相助、治安風水師、推動汽機車辨識碼
批評與未來課題
自由民主社會中犯罪預防政策須受到三原則支配
尊重
每一個人權利
犯防責任須為社會各部門
共同負擔
全民共享
成果
導致犯罪轉移問題
原因
犯罪是
無彈性、不可避免的
犯罪人
可移動
犯罪人會
理性選擇
犯罪
機會可被替代
實際上
情境犯罪預防
阻斷大部分可能在某一時間地點出現之潛在犯罪者,而這些犯罪者不必然轉移至其他區域犯罪(犯罪機會不一定存在於其他地方),儘管發生了,
其他地區之情境犯罪預防措施仍可以阻絕或使犯罪損失降至最低
侵害市民自由問題:red_flag:
監視器VS隱私權
忽視催生犯罪社會條件問題
EX貧窮
喪失信賴感:red_flag:
現今犯罪預防策略與建立市民信賴感往往出現
二律背反現象
民眾抗拒
成本高、僥倖心態
防治對象不全面
對家暴、兒虐或白領犯罪無用
歸責於被害者 :red_flag:
產生社會排除
堡壘型社區(犯罪控制回歸社區並結合私部門),難免產生
社會排除
,不利於社會和諧
新古典犯罪學派與現代新古典犯罪學派
古典學派對於
初犯累犯、成年犯少年犯
等,均處以相同之處罰,屬於
不公平
之方式
新古典對古典學派修正
賦予
法官裁量權
對
自由意志修正
(相對自由意志論 :warning:)(例如刑法第18 19條)
允許
專家法庭作證
罪刑法定主義修正
(刑罰個別化) :warning:
預謀
應是自由意志衡量
現代新古典犯罪學派興起
發現
教化不能改善犯罪
犯罪率
仍居高不下
實證學派
無法真正找到犯罪原因
現代新古典犯罪學派基本主張
表現在
理性選擇理論
及
環境犯罪學
理性選擇理論
基本意涵
強調犯罪是
利益與損害之衡量
,人可以理性選擇而理解刑罰抑制效果
犯罪者在考量
個人因素及情境因素
後決定冒險從事違法行為
理性選擇涉及
犯罪
與
犯罪性
犯罪性
指個人特質
何種狀況下犯罪性會衍生犯罪
由
經濟機會
、
學習與經驗
及
犯罪技術的知識
制約著人們選擇犯罪
犯罪
犯罪行為
考量點
犯罪
時間與地點
選擇
犯罪
標的物
選擇
犯罪
型態
選擇
犯罪行為選擇階段
犯行選擇→罪種選擇→時間地點選擇→目標選擇
上述過程
均是理性的分析後
所採取的決定
主觀期望利益模式
此處之理性稱為「 :warning:
有限度之理性
」,因人無法跳脫主觀,僅能在有限的時間與能力內,考量其可獲得並處理之資訊,做出當下之理性決策
理論抬頭背景
醫療模式衰退
(無法確保
有效
及
公平性
爭議)
犯罪計量經濟學興起
(主觀預期收益模式,犯罪行為的選擇就像經濟活動中的選擇,是犯罪人在權衡犯罪行為後可能帶來的利益和損失後選擇的行為。但認為人是有限度的理性)
對刑事政策影響
提倡刑事司法犯罪鎮壓模式
主張隔離政策
(三振出局)
提高逮捕率
(刑罰需嚴厲性、迅速性、確定性;但若無立即逮捕,嚴厲刑罰亦無用,因而須提高逮捕率,故需增加警察員額、強化警察巡邏)
強調威嚇效果
(一般與特殊)(客觀:真實司法威嚇VS主觀:人對可能司法懲罰之感知)
實施強迫量刑政策
(公正應報量刑)
提倡環境設計犯罪預防
鑑於刑罰鎮壓效果難證明且
易招致保留死刑與長期監禁負面效果
事後的刑事司法及長期監禁處理
導向以
社區為基礎之事前防止犯罪實行之防治系統
評析
威嚇
初始威嚇消退,以及如何使殘餘威嚇延長(例如嚴格地於不定時在不定點路段取締)
隔離
三振法案不一定有效
現行對暴力犯罪逞罰已經夠嚴厲了
監所成本增加
大部分三振法案者已到犯罪下降年齡
困獸之鬥
逮捕
堪薩斯市實驗啟示
代表要增加警力,但增加警力不一定有效
強迫量刑
刑事司法熱力學效應(越嚴厲的法案,越易導致無法使用)
監獄過度壅擠,造成提前釋放許多罪犯
古典犯罪學派理論演進
古典犯罪學派(18世紀中葉、刑罰犯罪學、法律犯罪學)
排除法律障礙
新古典犯罪學派
對實證反思
現代新古典犯罪學派(理性選擇理論與環境犯罪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