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領導

領導概念與警察領導意涵

警察領導定義

領導要素

影響力展現(透過正式或非正式的影響力去影響人員的行為之謂)

目的在完成特定目標(使追隨者共赴事功)

動態過程或行為

Barnard認為領導者功能

界定組織目標

建構組織溝通系統

確保員工實質努力

小結:領導是影響別人,使人有意願且適當地完成特定目標的一種過程

領導之影響力、權力及權威

產生影響力方式

開誠建議

理性說服

見賢思齊

強制命令

領導權力來源(French)

獎勵的權力(使他人得到獎賞或鼓勵;可以是物質的,亦可以是精神的)

強制的權力(獨裁式領導常使用之方式,容易引發消極、敷衍、缺乏自動及創造精神。例如勤務督導與考核)

合法的權力(以人們的文化價值觀念社會結構授權程度大小為基礎)

歸屬的權力(道德高尚者產生影響力)

專家的權力(具有專門知識之人,自然可以影響別人)

具備合法權力、歸屬權力及專家權力乃稱自然的領袖

權力指迫使他人為其不願為之能力,不一定具有正當合法性;倘行使權力具正當合法性,可稱為權威

領導權威來源

Webber

理想官僚體制是建立在「合法權威基礎上」

歷史發展分為傳統超人合法合理權威

Barnard

權威接受論:權威大小取決於受命者為權威的接受程度→部屬對主管的接受區域無異議區域

領導與管理之區別

管理:執行、依賴法定職權、強調效率、應用在交易式領導

領導:創新、依賴個人魅力、強調效能、應用在轉換型領導

補充統御概念:以正式職務權威命令下屬以迫使就範,短期內有效,惟無法使部屬信服

警察領導意涵

可發生在組織裡的任何人(非正式組織領袖也可能是實際領導者),基層人員對上級領導稱之「廣義的領導行為」;意即,各級警察人員藉由各種影響力,以達成工作目標的一切活動,皆屬警察領導範疇

警察領導應將人民自由權利與正當程序價值融入,始能稱為有效的警察領導

為達警察任務與機關目標,透過正式與非正式影響力,使追隨者具有高度工作熱忱與能力而完成使命的過程

警察領導理論基礎

特質論(英雄造時勢)

學者進一步發現領導者人格特質與學歷訓練陞遷經歷有關

Krimmel與Lindenmuth發現有六種形式特質之警察領導者,包括了悲情、傲慢、冷靜、熱情、分享、完美

行為論(交易式領導)

定義

民主程度區分

民主式:領導者決策時會與部屬共同研議,所做出來的決策較能被部屬接受(容易獲滿足感及獲致工作上效率)

放任式:放任部屬自己做決策,且不關心部屬(導致部屬工作效率低落,易引發部屬間或對外攻擊行為)

獨裁式:領導者作決策時,通常由自己單獨決定,且一旦決策下達,就會嚴密監督部屬績效表現(因懼怕懲罰而有好的工作效率,但不滿足))

依對部屬關心程度區分

管理格道理論(Blake和Mouton)

平衡型:兼顧工作目標與員工感受

放任型:對工作與員工均不關心,為最差的領導

獨裁型:重視績效卻不關心部屬

懷柔型:重視部屬關係;不重視工作目標是否達成

理想型:激發部屬士氣,培養信賴組織文化,達到組織理想目標

情境論(權變途徑-同時考量工作特性部屬特性)

權變領導所依據之情境因素(Shafritz和Russell)

領導者本身,以及其上司和部屬之個人性向、價值、期望與目標

外在環境

組織型態、大小及目標

領導職務所需專業知識

領導者應視被領導者人格成熟度(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決定領導方式(Hersey和Blanchard)

推銷式領導(高任高關)、聯合勤教之工作理念溝通、部屬人格成熟度中低、提供直接性幫助與指示,並經由雙向溝通與解釋使其感覺購進領導者期望行為

參與式領導(低任高關)、全面品質管理之腦力激盪、部屬人格成熟度中高、領導者與部屬共同提出構想俾利作成理性決策

教導式領導(高任低關)、違紀傾向之嚴管勤教或新進同仁、部屬人格成熟度低,應給予明確特定指示並嚴密考核

授權式領導(低任低關)、刑事鑑識及特勤攻堅、部屬人格成熟度、領導者授權給有能力之部屬其始能將任務達成

高度任務取向之教導式與推銷式最有效

轉換型領導(以特質論為基礎-領導者需有高度道德發展)

藉由創造組織新願景匯聚力量實現之,有效改變根深蒂固組織文化之領導方式

精神的感召:以身作則

心智的啟發:鼓勵創新,並鼓勵質疑舊規定

心靈的鼓舞:提出讓部屬有興趣之願景並賦予此意義感與目標感,使部屬有動力達成組織目標

個別的關懷:了解部屬需求,強調個別差異

小結

鑒於轉換型領導與特質論均強調領導魅力,故似構成一個循環

交易式領導是在既存的組織文化中履行領導角色,爰強調組織漸進式變革;轉換型領導透過領導去改變組織文化,強調組織激烈式變革。故轉換型領導可吸收異議份子以消彌威脅

Bass指出所有領導者均同時擁有轉換型與交易式領導,只是比重不同,其提出了「 ⚠全域領導模式」,涵蓋了放任式、交易式及轉換型

避免採放任式領導;如欲追求績效採交易式,若欲達到領導真正目標實現願景應採轉換型領導

警察領導之實際運作

警察領導者之性格修為

Hunter提出僕人式領導

六大性格

警察領導者帶人之道

兼採交易式領導(管理)與轉換型領導(領導)以兼顧士氣與工作績效

警察領導者治事之方(領導技能)

行政性技能、所長、管理工作

人際性技能、分局長、管理人員,承上啟下,管理衝突

概念性技能、局長、處理抽象概念,問題解決,策略規劃及創造願景

結語

未來警察領導者努力方向

釐清警察領導者真正內涵:不論階級皆可發揮領導功能

兼採轉換型領導(目的價值)與交易式領導(工作價值)

勾勒未來警察領導願景與運作方向

未來願景

正義使者:實現公共利益與維護社會正義(因應法治主義發展)

社區領導者:社區問題解決者與公共利益創造者(因應公民社會發展)

政治家:鑒於政治人物所為之警政治安政策,欠缺專業性欲可行性,故警察領導者須發揮「政策執行者與政策制定者」之角色,說服政治人物使其接受(因應民主政治發展)

未來運作方向

強調警察領導者性格修為、帶人之道與治事之方,始能完成組織目標

前言

警察領導活動不僅涵蓋警察組織內部的願景領導指揮統御所有督導管理活動,亦包括所有警察人員對社會大眾的互動與影響活動

意意

認為領導者具備有異於常人的人格特質,且這種特質多是與生俱來的

源於特質論未能說明具備哪些人格特質始為天生領導者

認為領導定義就是組織人員在交互行為下所產生的影響力,並假定領導效能高低決定於領導者行為

領導者本身與被領導者之間互動,如同交易行為,互動良好可降低人際交易成本

小結

警察主管領導行為不同,其結果也會不同,警察領導者應就可能產生的結果,權衡取捨一套較為適當的領導方式

前言

認為沒有最好的領導方式,而是在不同情境,需有不同的領導方式

放任式領導和交易式領導較低層次;轉換型領導為高層次領導(Herzberg二因子理論)

值得信任、尊重別人、克盡職責、公正無私、熱忱助人、公民精神

指出領導須以性格激勵部屬,其中性格指道德方面成熟度,可以後天養成

指出領導是一種技能,用來影響他人,讓他們全心投入,且在性格激勵下,使為達成共同目標奮戰不

僕人式領導式建立在性格上,想要成為成功領導者,必將這些性格內化成行為或習慣

✅領導,乃基於人性本善假定,透過激勵方法,達成組織目標;
✅管理,乃基於人性本惡假定,透過各種內部管理,使員警遵守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