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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事行政的價值與理念 - Coggle Diagram
警察人事行政的價值與理念
我國警察人事行政特色與未來展望
鑑於警察工作之
特殊性
,爰我國警察人事管理制度具有
專屬性
官職分立
有官階不一定有職務,惟派任職務前須先有適任官階
喪失職務不一定喪失官階,惟官階與職務同時喪失必源於極為嚴重之違法
相關法條
警察法第11條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4.5.31條
官階與職務分別管理,屬於人事行政之
品位制
優點
保障
人員之警察身分不使其官等與官階輕易喪失
利於辦理職務調動以資
靈活運用
兩者劃分清楚以利分別辦理
區分
任官及任職為二事
考訓配合
我國警察官任用,需同時具備
考銓條件
與
教育條件
人事條例11條第2項
管理一元
一條鞭式管理
相關法律
警察法第3條、警察法施行細則第3條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條及
第9條
考核嚴密
鑑於警察與民眾互動頻繁,且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擁有
相當行政裁量空間
,致使警察需要接受更嚴密之監督與考核,始能防禦警察違法行為
照護特殊
鑑於警察工作具
強制性
與
緊急性
,工作環境充斥
危險性與辛勞性
,爰警察機關須制訂優渥待遇
福利與退休撫卹制度
,使員警無後顧之憂勇於任事
參考行政院核定之「
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
未來展望
創新
警察人事管理策略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彈性
規劃警察組織人力
組織編制面
職務結構面
年齡結構面
學歷結構面
健全
警察人事行政制度
任用方面
陞遷方面
激勵制度面
保障制度面
彈性建立專屬人事行政制度
提升警察組織
效能與工作滿足
以
系統理論
觀察警察人事行政,警察機關應掌握
警察組織之環境變遷
,在警察人事行政之
策略面、規畫面及制度面
上,作出
彈性且有效
之運作,俾充分發揮警察組織之效能並提升員警
工作滿足
警察人力資源管理
我國警察組織編制分析
(與工作性質及工作量有關,屬
水平分化
範疇
警察組織編制係指為達成特定之警察任務,對
警察人員與警察工作所做之有效編配
,可針對
任務需要
進行彈性調整
中央與地方
警力編配(2:8)
警力性質結構
調整(初期保安多→後期行政刑事逐漸充實)
警民比
例分析(粗估警察組織規模)
我國警察職務結構分析
(與職責大小、遷調有關,屬於組織
垂直分化
範疇)
我國警察職務結構安排原則
職務跨等階與職務高低之認定
訂定修正職務等階表
以職務為對象列入結構(職務
繁重性
、
職務地位
高低、擔任職務
所需資格高低)
我國警察機關職務等階表舉例
警正四階員警不得超過
編制員額二分之一
我國警察各官階人數統計(依據機關特性、職務高低、職務調節歷練及業務需要)
巡官:巡佐:警員=1:4:12
因第九序列以上職務員額比例明顯偏低,致基層員警陞職上困難,我國各序列職務分布結構圖呈現
潛水艇型
或
避雷針型
我國警察人員年齡結構分析
(近年逐漸老化)
解嚴時期
大量進用,然組織精簡縮減來源
消防海巡機關改隸
,流失精壯警力且保安警察總隊引進替代役男
警察人員考選採
雙軌分流制
,統計顯示外軌新進人員年齡偏高
我國警察人員學歷分析
過去:比一般公務員低
現在:大專以上學歷較一般公務人員多;然因
勤務繁忙,導致無暇進修,以至於研究所學歷較少
我國警察人事行政法制
警察人員
任用
制度
任官
官等官階(5)
任官前身家調查(6-1,2)
任職前考量(6-3)
初任警察官年齡限制(10)
警察官任官資格(11)
考試及格取得任官資格之規定(12)
任官程序(16)
任職
任職試用(17)
配合職務等階(18-1)
升職教育與專業訓練(19)
警察職務遴任權限(21)
警察人員
陞遷
制度
警察人員陞遷原則
基本原則(20-1)
警察人員陞遷,應本人與事是切配合之旨,考量機關、學校特性及職務需要,依
資績並重、內陞與外補兼顧
為原則,並與
教育訓練及考核相配合
,採
公開、公平、公正
方式,擇優陞任或遷調歷練,以拔擢及培育人才
特殊功績陞職(20-2.3)
陞遷辦法由內政部訂之(20-4)
警察人員官等晉升
升官等考試(14-1)
警監升官等訓練(14-2)
警監升官等訓練補訓(14-3.4)
警正官等訓練(14-5)
碩士以上學位特別(14-6)
升官等辦法考試院定之(14-7)
保訓會
辦理訓練
警察人員官階晉升
準用公務人員考績法(
13)
此是激勵警察人員之作法
警察人員
激勵與考核
制度
待遇福利方面
警察人員俸給(22-1.2)
警察人員加給(27)
退休金方面
考核與考績
警察人員平時考核
標準由內政部訂定(28-3)
平時考核功過相抵之考績限制(28-2)
平時考核獎懲種類(28-1)
警察人員考績
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32)
警察人員停職
核定機關(29-3前)
得停職要件(29-2)
應停職要件(29-1)
得停職核定機關為警政署(29-3後)
警察人員免職
免職未確定前先停職(31-2)
免職等於免官(31-3)
免職要件(31-1)
警察人員
退休保障
制度
退休撫卹方面保障
特殊撫卹規定(36)
醫療暨終身照護(35-1)
特殊退休規定(35)
慰問金發給暨教養制度(36-1)
公務人員保障法方面保障
權益實體保障項目
公務人員
身分
、
官職等級
、
俸給
、
工作條件
及
管理措施
等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條
福利事項
,未明列保障法中,惟依據釋字312號解釋,仍可依保障法請求救濟
權益救濟程序
特別法優先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
依據性質內容提出救濟程序
提起復審要件1(25-1)
提起復審要件2(26)
提起復審受理機關(44)
對復審聲明不服、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72)
提起申訴、再申訴要件(77-1)
提其申訴受理機關(78-1前)
提起再申訴受理機關(78-1後)
再審議救濟程序(94-1)
警察人事行政的研究途徑
從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探討警察人事行政
人力資源管理意義
組織對人力資源之
獲取
、
維護
與
激勵
,以及後續在
運用
與
發展
上全部管理過程
與傳統人事管理不同點:「
人力資源管理
」視
人力
為組織最重要資源
人力資源管理由「
人事人員、業務主管及機關首長
」共同研商推動之,其涵蓋範圍
招募與甄選
、
職位安排與工作設計
、
擬定薪資政策
、
員工訓練與發展
、
改善員工健康
、
管理勞資關係
警察人事管理工作價值與理念
價值
組織
效率
上價值
民主
行政上價值
理念
人才
主義
人本
主義(尊重人格、了解人性)
效率
主義
小結:警察人事行政理念,應強調人才主義、人本主義及效率主義,並朝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