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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與教育 - Coggle Diagram
警察人員與教育
警察人員必備核心能力
透過
工作分析
發覺警察需具備之核心能力
工作分析
係針對
職務內容
(工作活動與內容)、
職務系絡
(履行該項職務有關之作業流程及人際關係)及
工作條件
(所需具備的知能技術)作分析, :warning:
發掘工作所需知能,以決定教育訓練內容
執法知識
業務龐雜故須具備豐富
法令知識
、
技術能力
(巡邏、勤查)以及
專業能力
(犯罪偵查)
執法技能
體技、射擊、駕駛
執法倫理
警察人員首重
品行
(認真負責、遵守紀律等),故
招募時應列為考量
;養成教育階段也應列為施教重點
Swanson與Territo論警察人員核心知能
人際關係
業務性
管理層
將工作化為
具體可行
的項目,另須採取各種
激勵措施和人際關係
技巧
技術性
勤務性
操作層
熟嫻勤業務法規
概念化
任務性
策略層
掌握社會脈動,
對外界環境保持高度敏感
,並具備將
片段資訊轉化為決策內容
的能力;
對內要協調
各單位,發揮整合功能
各國警察教育制度
美國
警察幹部均自基層拔擢
,惟有
少數高階幹部係向外界吸收新血
大學可辦理警政院系(
與警察養成教育分軌
),提供警察人員進修
沒有統一
警察教育制度,由各警察行政機關
單獨辦理
大學與警察行政機關密切配合
,協助警察機關培養
專門人才
英國
三明治教育
,達教育與實務工作結合目的
結合大學研究所資源
、辦理深造教育(將
高級訓練班期與學位授與相結合,有效提升警察更大學習誘因
)
快速陞遷
制度(高淺能發展系統)拔擢優秀人才
人事升遷與升職教育完全配合
,避免政治力介入
警察教育訓練伴隨警政計畫,不斷檢討革新
德國
理論與實務配合
,課程設計中分別有
實務課程、實習教育及法學課程
內升為主外補為輔
,兼顧警察
士氣
與補充
新血
教育與升遷相結合
基層警察學歷偏低
唯一培養高級警官之「
警察領導學院
」
日本
警察養成與升職教育之機構
均附屬於實務機構內
幹部除自內部升職外,
亦兼具菁英外補精神
;警政最高領導人多選自外補菁英
教育體系井然,
配合人事升遷
重視
精神教育
:透過學校
生活教育
、
師徒制
、
幹部以身作則
、術科教育等,並以
警察信條
為精神指標
警察人員晉用採
一般及菁英
(菁英制度是警察
進步的動力
)兩種管道
為
激勵工作士氣並提升組織績效
,
升職與在職教育
及
人事升遷間之密切配合相當重要
;鑒於各層級所需具備能力不同,爰警察需不間斷地接受教育
警察人員教育訓練基本理念
教育訓練目的
充實警察知識
、
提升警察工作品質
、
發掘特殊潛能警察
、
培養警察核心價值
、
統一執法程序
:red_flag:教育與訓練區別
兩者定義
教育:透過
長時間
身心靈課程,
陶冶人格
、灌輸警察
基本知識與技能
,培養發現與解決問題能力,俾因應 :warning:
未來工作需要
訓練:配合機關
特定
工作
立即需要
,施以
短期
課程,據以學習
專門
知識與技能,其著重在 :warning:
工作上應用
區別實益
功能
重心在
人
,重視個人能
力發展
重心在
工作
,個人能力在
工作上的運用
目的
一般需要
特別需要
需求
未來
可能需要
現在
需要
內容
立身處世之各種世理方法之學習,內容為
基本知識
訓練是某種特別事理之傳授,內容為
專門知識
範圍
廣
狹
時間
長
短
各國採取傾向
教育導向(警察教育與
學制結合
):台灣、泰國、韓國、土耳其
訓練導向(受訓時間短且與
學位脫鉤
):美國、英國、日本、德國
教育與訓練均屬
人力發展
階段,但細究仍有不同
訓練
技能
的改變
發展
態度或價值
的改變
教育
知識
的改變
警察考選
人力資源管理內涵:
取得、發展、報償及維持
,其中 :warning:
擇優晉用
優秀人才擔任警職乃警察考選掄才最高使命
美國
文官政策:1883年
潘德頓法案
設立
文官委員會
,後改為
人事管理局
本於善意之職業條件(BFOQ)
允許特定條件差別待遇;惟
性別、族群、宗教或出生地
非其所能允許差別處理範圍
1964年通過
人權法案
,禁止各公私組織在招募人員時之歧視作為,復於1972年修正該法案增設
平等就業委員會
英國
招募評鑑中心制
招考後
升遷
選材評鑑中心
辦理
基層人員招募
上述評鑑中心制是
一套程序
德國
內升為主外補為輔
日本
一般基層警察
準菁英族(國家公務員二級考試)
菁英族(國家公務員一級考試)
警察教學
先進國家以「
工作分析
」作為設計訓練課程內容為主要工具,意即設計警察課程時,應先參考
工作內容與需求評估
基層
美國
英國
德國
第三階段:案例演練
第二階段:實務訓練
第一階段:法律學科
日本
中高階
德國
初級與中級警察人員
技術訓練
課程講授
高級警察
小組專題
大型專題
英國
高階策略指揮班
企業學習課程
領導與倫理課程
警政專業課程
傳統教育訓練方式包括傳統授課、研討會、影片教學等;實務上另有師徒制及三明治教育增加實務經驗
前言
唯有
高素質
之警察始能
妥當運用職權
,爰此警察的教育相當重要
人力資源管理
目的
求才
:慎選來源、擇優錄取
育才
:紮實的養成教育
用才與留才
:在職期間持續施以訓練、鼓勵進修深造,確保執法智能與時俱進
警察工作特別著重
強制及命令
,對人民權益影響更為重大,爰必須特別規定
任用資格
及
教育訓練
我國警察教育制度
前言
京師高等巡警學堂→警察學校→地方警察傳習所→警官高等學校→中央警官學校
清朝光緒27年創設
京師警務學堂
開創我國警察教育先河
我國警察教育訓練現存問題
警察教育內容過於偏重
理論
警大是否招收
自費生
警察
核心價值維繫問
題(進入社會正式服勤後遭遇警察文化影響是否能維繫)
升職教育與人事升遷無法配合
警察
教育不等於警察工作
(特考及格方可任用)
研究所
定位問題
提升現有警察
素質
教官師資方面
中央警察大學與警專
合併問題
教材設施方面
警察遴選方式與條件
提升常年教育品質問題
雙軌分流
對警察教育造成衝擊
我國現行警察教育法制散見於警察法與其施行細則、警察教育條例、警察人員進修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等規定,惟
各法制定時期不一,且面臨客觀環境之急遽變化
,爰相關法制需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