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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學生起點能力與特殊需求描述 - Coggle Diagram
第五章 學生起點能力與特殊需求描述
第三節
撰寫IEP中學生現有能力水準與特殊需求時,應由正式與非正式的評量資料作為基礎
一、撰寫要點
陳述學生障礙情況如何影響學生參與普通班課程與妨礙學生的進步情形
敘述學生的障礙程度造成在各個技能領域之表現水準
學生優勢與弱勢能力的陳述應具備「邏輯線索」的性質,以有利下一步IEP目標的撰寫
在弱勢(特殊需求)的內容呈現後,應針對其內容提供進一步服務才有意義
使用正向表達敘述學生能力水準
起點能力陳述應該盡量具體與量化,以有利IEP目標的評量
有層次性的教學策略,可視為描述IEP現有能力水準與不同階段之目標
二、優勢弱勢能力描述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學生有十大項內容,以優勢與弱勢呈現,利下一階段IEP目標之撰寫
即使學生障礙程度嚴重,仍要「從好的角度」看學生,找出學生的優勢與潛力
三、評估參與普通班的可能性描述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IEP中要寫下「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為了融合教育做準備,當對上課及生活「有影響」時,就要說明課程調整方法
IEP應敘述「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第二節
二、輕度障礙學生
置於普通班
資源教室型態(補救教學
不但在量上急速擴增,也有「質變」
學生由普通班教師推薦,推薦表可由資源班教師自編
教學內容通常仍以主要學科為主
(一)智力測驗
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三版
有助於教師了解孩子智力上的優勢與弱勢能力
太耗時耗力
團體智力測驗
瑞文氏非語文測驗、簡易智力測驗、學校能力測驗、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
(二)成就測驗
國小:國語、數學/國中增加:英文
可用該學生就讀年級之成就測驗作為施測的基準,並找出孩子在IEP中的起點行為
(三)國語科、數學科錯誤型態分析表
依據需要編制科目的分析表,再以學生表現來編制未來資源班上課內容的重點
(四)檢核表
雖未經標準化的過程,但節省許多施測時間
(五)檔案評量
有目的地蒐集學生學習的各種訊息
作為診斷及學習進展的評量檔案評量
呈現多元資料、真實與他人互動結果的特色
評量耗時、易流於主觀
(六)動態評量
評量時同時也在進行教學
評量-教學-再評量
五步驟:呈現問題、學生解題、評量者分析學生可能的思考問題、評量者誘導學生解答問題、計分
(七)課程本位評量
針對學生學習內容進行評量
平時考、段考等等
(八)篩選測驗切截分數
利用測驗本身所設定的切截分數,能有效分出學生的起點能力
非正式評量包括唔談與觀察,不可或缺的評估方式
階段最後應根據孩子起點行為的資料,作一綜合性分析,且對孩子目前能力之優弱勢作分析-召開IEP會議-召開家長、行政人員、專業人員或學者專家共同參與,就評量結果進行討論,並整理綜合分析研判之結果及建議
將學生的起點能力與特殊需求找出來,透過正式或非正式評量來獲得
一、中重度障礙學生
鑑輔會智力測驗與適應量表
殘障手冊上的敘述
(一)生態評量
家庭訪問、田野調查、晤談、觀察
(二)發展量表
學前嬰幼兒發展量表、學期發展性課程評量、Portage
(三)適應行為量表
適應行為量表、ABS、生活適應能力檢核手冊
(四)功能性評量
分析行為和能力的相關變相,包括前因A、行為B、後果C
第一節
一、美國
《IDEA'97》規定要寫出學生的優勢與弱勢能力、特殊需求,與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IDEA2004》教育表現改為學業成就與功能性表現,普通班課程改為普通教育課程,障礙程度為重度者,要求在敘述其現有能力時,要寫出替代評量為何
二、我國
《特殊教育法》從宣示性質變成強制項目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學生認知、溝通、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學業能力之現況
3.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5.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總結
學生現有能力表現水準與特殊需求是撰寫IEP專業的第一階段,這階段的歷程中,團隊必須謹慎評估學生能力,以正式評論工具和非正式評量工具呈現客觀、量化、具體、正向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