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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權人 - Coggle Diagram
管理權人
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
3.監視畫面監看及巡邏。
4.火源管理、預防縱火措施。
2.下班前將不使用的火源及電器關閉。
1.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的自行檢查維護。
5.定期辦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學校
公立
校長
私立
董事會董事長
醫院
公立
院長
私立
董事會董事長
便利商店
直營店
店長
加盟店
老闆(投資者最大)
定義
(1)管理權人係指依法令或契約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其屬法人者,為其負責人。
公寓大樓住宅
管理委員or管理負責人
管理共用部分
工廠
廠長
透天厝
所有人
每個人一同管理這棟房子
租屋
使用人
管理自己的部分
各類場所
(2)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分類及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檢查規定
(3)消防機關得依前項所定各類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