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政治參與
(龍騰版)

公Cc-Ⅴ-1我國公民如何透過選舉參與中央及地方政治?
(2-3-1選舉與政治參與)

公Cc-Ⅴ-2除了選舉之外,我國還有哪些重要的政治參與形式及管道?
(2-3-2非選舉的政治參與)

影響公民政治參與的因素

國家法律規範 EX:戒嚴時期限制民眾集會結社

民眾參與政治的成本 EX:成本(社經狀況)VS.效益(相對剝奪感、政治效能感)

公民在中央與地方選舉的參與
(根據歷史演進逐漸獲得保障)

行政首長的選舉
(直接選舉=落實責任政治)

民意代表的選舉
(民意機關=合議制→注重多元性)

中央

地方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絕對多數決制

中央民意代表

選舉制度(方式)

混合投票制=單一選區兩票制
  ↓
席次以「並立制」計算

選舉制度設計目的=多元、反應民意

區域立委=地方事務利益

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國家整體需求

原住民立委=原住民族

地方民意代表→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複數選區=一個選舉區可選出兩位以上的當選者

對小黨、無黨籍者較有利

選制特性的不同層面影響

對政黨與選民的影響

對選舉結果的影響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策略投票(棄A保B)

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策略投票(配票、聯合競選策略)

行政首長=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

地方民意代表=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

正當性不足

得票率與席次率不成比例

賄選買票

黑金掛鉤

派系鬥爭

杜佛傑法則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兩黨體系
比例代表制、絕對多數兩輪投票制→多黨體系

選舉參與的反思

投票參與率愈高代表愈民主?
EX:北韓VS.美國投票率

是否存在「最佳」的選舉制度?→考量國家特色與需求

公民投票(直接民主)

志願結社與社會運動

公民投票對民主政治的重要性

彌補間接民主的缺失

憲法中創制與複決權之保障

尊重人民的自主、自決權

公民投票在我國的實踐

2003年公民投票法=鳥籠公投

2017年公民投票法修正=真正落實公民投票、增加公民投票影響力

公民投票的反思

加深社會對立

民粹主義、多數暴力
(議起思辨:人權議題是否可作為公投事項?)

組成或參與志願性團體(利益團體)

發起或參與社會運動

(公民不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