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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犯罪客体 - Coggle Diagram
第五章:犯罪客体
实害犯与危险犯
实害犯
定义:发生实际法益侵害作为处罚依据
法条:情节严重、造成损害
危害结果一般是实害犯的结果
过失犯罪要求实害结果,没有犯罪形态
具体危险犯
定义:行为需要对法益达到一种具体的危险成立既遂
法条:足以......才既遂
前提
犯罪既遂的时间点,不是犯罪是否成立
实害犯是原则,危险犯是例外,需要分则特殊规定
抽象危险犯(行为犯)
定义:行为本身就蕴含抽象危险,实施行为就成立犯罪,并且既遂
重要学说观点
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成立既遂不需要发生实际后果,但在实际后果发生前,行为人依然可以成立中止
犯罪客体和行为对象
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分类(分则目录10类)
侵犯法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秩序、人身权利、财产利益、社会管理秩序、国防利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军事利益
行为对象:犯罪行为侵害的具体对象
所有犯罪都有客体,不是所有犯罪都有对象
作用
犯罪客体有助于区分罪名之间的界限和确定犯罪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