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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審議小組審查流程應注意事項 - Coggle Diagram
申訴審議小組審查流程應注意事項
陳述意見方式
須當事人列席者
應通知下述到場
1.輔佐人
2.委任代理人
3.申訴人本人
當事人不能列席
監所應做紀錄
向陳述人朗讀
OR
其他方式使其確認
陳述人同意
簽名OR捺印
陳述人拒絕簽奈
監所記名事由
(若陳述人有異議更正之)
調查證據
監所主動
職權主義:不受申訴人主張
有利不利均須注意
申訴人申請調查
(事實及證據)
申訴審議小組
有必要→調查
無必要
於申訴決定書敘明不為調查理由
申訴審議資料內容
不得含與申訴事項無關事項
(罪名、刑期、犯次、之前違規紀錄......)
製作會議紀錄
應紀錄之
1.到場人陳述要旨
2.文書
3.證據
4.委員於審議中所持與決議不同之意見
...經委員請求者,亦應列入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