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8
醫材臨床試驗&查驗登記
CDE
醫療器材管理
查驗登記申請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
醫療器材目前法源: 藥事法,未來醫療器材管理辦法上路後為醫材之專法。
I (須注意無法臨櫃辦法的品項)
II,III
法規依據 1. 藥事法 2.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 3.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4.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5. 衛福部食藥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準備文件 : 1. 申請切結書 2. 醫材製造業or販賣業許可執照 3. GMP文件 ˋ4. 審查費。
申辦方式: 1. 郵件寄送 2. 親送 3. 線上申辦(建置中)
準備文件: 1. 行政資料 2. 技術資料 3. 安全及功能性試驗資料 4. 學術理論依據與臨床試驗報告
申辦方式: 備妥文件向tfda申請,如有類似品由醫妝組委託cde審查,如無類似品由醫材諮議會委員審查或提會,最終由醫妝組複審核准。
審查天數: 1. 補件於兩個月內回覆 2. 可申請展延一個月(一次為限) 3. 結案後四個月提出申覆(一次為限) 4. 許可證效期5年,期滿前六個月提出展延。
標籤
法源
- 藥事法第75條
-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36條
內容
- 最小包裝標籤須為正本(檢附代表性型號)
- 藥商名稱及地址 (藥商地址請填寫"依所轄衛生局最新核定之藥商地址內容刊載)
- 製造廠名稱及地址
- 品名及許可證字號
- 製造批號
- 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互保存期限(滅菌產品)
- 製造日期或保存期限(未滅菌產品)
仿單
法源
- 藥事法第75條
-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準則第36條
- 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104.5.5)
- 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104.5.25)
- 家用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
內容
- 以A4格式撰寫
- 產品敘述、適應症、警告或注意事項、副作用或併發症、禁忌症、擬申請的型號及規格
- 應詳實刊載禁忌、警語、副作用及注意事項,並使用紅字、加印紅框或粗黑異體字。
- 中文仿單字體不得小於電腦字第7號。
- 輸入產品之中文仿單內容需依原廠資料翻譯,並提供翻譯依據影本1份。
- 可參考FDA器字第1051604465號公告之家用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仿單編寫範本。
臨床前測試
參考: 公告於醫療器材資料庫之臨床前測試基準。執行生物相容性、電性安全、電磁相容性及無菌室豔之實驗室應具備以下條件: ISO/IEC 17025, 符合藥物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GLP)之規定。
內容
- 方法: 依據公定標準or原廠自訂方法,公定標準應包含標準名稱,如原廠自訂方法,應詳列完整測試SOP
- 項目: 測試名稱
- 規格: 合格或允收範圍(criteria、specification)
- 原始紀錄: 測試數值
- 成績書: 測試結果(result)、pass or fail
原廠品質管制測試(FQC): 檢驗項目如產品外觀尺寸、安全試驗、功能性試驗等。
法源:
- 藥事法(107.1.31)
- 醫療法(109.1.15)
-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105.4.14)
-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作業規範(GCP)(104.10.19)
-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109.5.22)
-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106.7.25)
- 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1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