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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业绩补偿承诺)中国历年相关文献各自研究内容梳理, 对赌协议(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对赌协议(业绩补偿承诺)中国历年相关文献各自研究内容梳理
按时间排序
2019
郑忱阳,刘超,江萍,等 .自愿还是强制对赌?—— 基于证监会第 109 号令的准自然实验[J].国际金融研究, 2019 ( 5):87-96.
研究主题:
将样本根据2014年的重组办法将非关联交易的并购对赌事件划分为强制和自愿对赌两个参照组,分析在自愿和强制签订对赌协议的两种情况下,对赌协议对收购方并购绩效的影响
研究方法: PSM-DID(倾向得分匹配法)
研究假设
H1:强制对赌能够提高收购方的短期并购绩效,对长期绩效无显著影响。
H2:自愿对赌能够消除对赌协议对收购方短期绩效的积极影响。
H3:与强制对赌相比,自愿对赌更能提高被收购方并购溢价和收购方当期并购绩效,但过高的溢价可能抑制双方的协同效应
H4:对赌协议对协同效应的促进程度远低于并购溢价,自愿不对赌时.收购方的股东利益有明显提高。
H5:对赌新规有助于提高对赌成功时收购方的长期绩效,平滑其短期绩效
变量设定:
收购方的并购绩效:长期绩效 delta ROA和短期绩效CAR (累计收益率),包括CAR (-30, 30)、CAR (-10, 10)以及CAR (-5, 5)
并购双方的协同效应:
并购双方长期协同效应=delta ROA x 收购方净资产/(收购方净资产+目标公司净资产)+ 被收购方的并购溢价 x 目标公司净资产/(收购方净资产+目标公司净资产)
并购双方短期协同效应=CAR(-30. 30)x 收购方净资产/(收购方净资产+目标公司净资产)+ 被收购方的并购溢价 x 目标公司净资产/(收购方净资产+目标公司净资产)
被收购方的并购溢价: 并购溢价=(交易总价-目标方净资产)/ |目标方净资产|
收购方的股东利益: 收购方的股东利益=并购净现值=并购协同效应-并购溢价
样本选取: 本文选择2011-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完成并购且签署对赌协议的企业作为初始样本,2011—2014年强制对赌组,2014—2016自愿不对赌组,2014—2016自愿对赌组
2017
潘爱玲,邱金龙.杨洋.业绩补偿承诺对标的企业的激励效应研究— 来自中小板和创业板I: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会计研究,2017 (3) : 46-52
研究主题: 业绩补偿承诺对并购后标的企业的业绩是否具有激励效应
样本选取: 本文收集了2010—2013年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并购数据,其中包含有业绩承诺和物业计承诺的样本
变量设定:
被解释变量: 业绩补偿协议对标的企业的激励效应
业绩补偿协议对标的企业的激励效应=并购标的企业总资产收益率(ROA)的变化量=并购交易发生第二年标的ROA - 并购交易发生当年标的企业的ROA
补充: 净利润调整
并购事件发生在2012年8月1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交易标的在2012年1-6月的净利润为50元,2012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500万元,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将半年度净利润换算为年度净利润,即50/6+12=100万元,而标的企业总资产在半年内的变化较小.不对总资产进行处理,因此,标的企业总资产净利率为100/500=20%。
解释变量: 是否签订业绩补偿承诺(是/否)、业绩补偿承诺的方向(单向/双向)、承诺的业绩增长率(协议中约定的平均年净利润增长率)、承诺的赔偿支付方式(股权/现金)
控制变量: 总资产(购交易发生当年年初标的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总资产报酬率,是否关联并购,股权转让比例,并购溢价率 (并购溢价率=(并购对价一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年份,行业...
研究假设
H1:并购交易中的业绩补偿承诺对标的企业具有激励效应。
H2:并购交易中的双向业绩补偿承诺对标的企业的激励效应比单向业绩补偿承诺更明显。
H3:并购交易中,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增长率与激励效应呈倒u型关系。
H4:相比于现金补偿方式而言,股份补偿方式的激励效应更明显。
2010
王化成,孙健,邓路,等.控制权转移中投资者过度乐观了吗? [J].管理世界,2010 (2): 38-45
研究主题: 控制权转移事件中,公司股票的超额收益是由协同效应还是投资者过度乐观所导致的
变量设定:
被解释变量: 代表短期市场反应的被解释变量: CAR;代表长期市场反应的被解释变量: BHAR(长期持有目标公司的累积收益除以同样期间内指数的累积收益 )
解释变量:
股票市场动能(即股票市场的繁荣程度,本文以并购事件宣告日前12个月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替代变量)
并购市场动能(即近期的并购的市场反应的程度,本文以首次宣告日前12个月内发生的符合本文定义条件的所有并购事件在相应的时间窗口的累积超额收益作为替代变量 。)
控制变量: 并购的支付方式,主并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行业是否相同,转让股份比例的大小,目标公司的业绩,目标公司规模,年度控制变量,行业控制变量
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从 2000-2006年发生协议转让的上市公司
研究假设和模型解释:
(1)如果短期市场反应回归结果发现并购市场动能的系数显著为正,则说明并购动能存在,原因有二,分别是协同效应和投资者过度乐观
(2) 如果 CAR、men的系数为负,则排出了协同效应的可能,证明确实存在投资者的过度乐观。
2014
吕长江,韩慧博.业绩补偿承诺、协同效应与并购收益分配.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 (6): 3-13
研究主题: 研究并购交易中的业绩补偿承诺对并购协同效应的影响,以及协同效应在并购双方之间的利益分配
样本选取: 2011年—2013年间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的并购事件作为样本
研究假设
假设1:存在业绩补偿承诺的并购交易中,并购协同效应更高。
假设2:在非相关性并购交易,业绩补偿承诺对协同效应的影响程度更高。
假设3:存在双向业绩补偿承诺的并购交易中,并购的协同效应会更高。
实证业绩补偿承诺对收购方股东利益的影响 (并购净现值=并购协同效应-并购溢价)
变量设计
并购协同效应的计量=收购方股东收益 (ACAR) x 收购方净资产/(收购方净资产+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公司并购溢价(PREM) x 目标公司净资产/(收购方净资产+目标公司净资产)
目标公司股东收益的计量
国外对上市的目标公司股东收益计量方式
(收购方支付的价格 一目标公司在公告日前被收购部分市场价值 )/目标公司在公告日前被收购部分市场价值
国内对非上市公司股东收益的计量方式
(交易总价 一目标公司的净资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 |
收购方股东收益的计量 (ACAR)
用并购交易首次宣告日前后的股票累
计超额收益率计量
如果并购交易的首次宣告日处于停牌期,我们则以停牌后交易日的首日作为事件日,以(一210,-11)作为估计窗口,采用市场模型估计预期收益,计算 并购宣告日前后5天(一5,+5)共 11天的累计超额收益率 ,以此作为收购方股东收益 的计量指标(ACAR)
对赌协议(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法,逐渐成为中国企业并购标倍的发展历程
过程
2008年(5月18日)
"重组办法" 首次以法规形式要求交易双方进行业绩承诺(第53号令)
2011年
重组办法(第73号令)允许上市公司以股份购买非关联第三方资产,且采用收益现值法等进行估值的必须签订对赌协议,即非关联并购中.对双方签订对赌协议具有强制性
2014年(11月23日)
重组办法(第109号令)允许非关联的并购双方自行协商签订对赌协议取消股权购买的门槛限制(下文将此条款称为“对赌新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形式进行非关联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