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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 (故意種類), 知 (欲, 必然且有高度可能性), 欲 (認為有可能出現結果且任其結果發生,也不阻止。), 法條用語, 欲…
故意
故意種類
意圖
致力於結果實現
意志堅強,非達結果,決不罷休
未必故意
行為人對一定結果之發生,預見其可能,但又以末必即發生之意思,加以實行,終致發生該結果者,為末必故意。
法條用語:「以故意論」
直接故意
行為人已
預見
結果發生,並決意促使發生
法條用語:明知
知
欲
蓄意使結果發生,但並未有強烈慾望
必然且有高度可能性
欲
認為有可能出現結果且任其結果發生,也不阻止。
法條用語
知欲內涵
欲
強烈慾望蓄意結果實現,付諸實行
知
必然且有高度可能性
知
行為人對於結果之出現,認為有可能。
例:甲預謀殺乙,明知後果仍決意將乙殺害
例:甲將下了毐藥的飲料放置冰箱,同住的妻子乙,開冰箱後將放了毒藥的飲料喝下,導致中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