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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制度 教育機會均等+公共教育思想, 學校制度的發展趨勢 - Coggle Diagram
學校教育制度
教育機會均等+公共教育思想
學校教育制度的意義
施教場所+組織體系
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
學前:托兒所、幼稚園
初等:國民小學
中等: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
高等:專科學校、大學(一般大學、科技大學、師範校院、技術學院
繼續:成人識字班、補習學校、社區大學、松年大學、長青大學
學校教育制度制定的原則
顧及學生身心發展
入學年齡和修業年限需符身心發展
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接受適合其能力的教育(單軌精神)
符合終身教育理念
教育具連續性,終身教育理念有助學制完整性
便於銜接和聯繫
符合社會發展和經濟狀況
便於銜接和聯繫
各級學校之間互相連接,不致脫節
各類學校緊密連接,以便轉學
主要國家學校制度概述
美國
1630年代,清教徒移居,認為能維持人民宗教信仰和穩定社會秩序的功能
讀寫為主,使其能閱讀聖經和理解教義
1830年代,公立學校運動
1834年,賓州提供免費公立學校教育
1852年,麻州通過義務教育法(美國先驅)
因地制宜學制(6-3-3,4-4-4,6-6,7-5,5-3-4,6-2-4,3-3-3-3)
小學:6歲入學
中等教育:17,18歲讀完12年級(細分為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
1950-1960年代,中間學校取代初級中學
分組教學+新興教學法,重視探索和獨立自主學習能力,以適應時至十四歲的青少年教育需求
高等教育
綜合高中(通識教育)
職業、技藝、專門高中:勞力市場課程或為高級技術教育做準備
專門高中:培養專門人才,資賦優異學校
1636年,第一所高等教育學校:哈佛學院
19世紀初,開始建立州立大學
社區學院
提高成人教育水準、培養中級技術人才
修業年限2年,入學資格寬鬆
普通課程、職業課程
副學士學位,作為上大學的準備
學院(大學)
大學部+研究所
英國
公立學校
蘇格蘭:5歲入學,12歲轉入中學
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
5-7歲:幼兒學校
7-11歲:初級學校學校
私立學校
前預備學校:5-7歲
預備學校:7-13歲
預備學校學生寄宿,課程偏學術性
英國公學
管理權操在教會與貴族手中
貴族子弟才能入學,寄宿,課程與文法學校類似
中學
文法中學
以升大學做準備,學術性教育,修業期限5-7年
技術中學
附屬於技術學院,畢業生進入技術學院,修業期限5-7年
現代中學
學生多來自社會下層階級家庭,多為就業做準備
綜合中學
因前三類不符青少年心理發展、經濟發展、民主化思潮,1960年代逐步取代,成為主流
多樣化課程,招收11-18歲的學生
高等教育
最早:牛津大學(1249年)
自治大學
古典大學
現代大學
新大學(60年代國家創辦)
開放大學不限年齡、社會地位、學歷,運用遠距教學
公立高等學校
多科技術學院術學院
1966年政府建立,使高等教育與工商界密切合作
繼續教育學院
提供逾齡成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教育學院
培育師資
德國
威瑪共和在1920年通過基礎學校法 ,建初等教育機構
四年制基礎學校,規定六歲均須就讀
西德1949通過基本憲法,授予各邦教育權責,統一後成德國教育骨幹
1977年前,基礎學校修業年限:
布萊梅、漢堡、西柏林6年
其餘各邦4年
依學業成績和技能,進入不同中等教育第一階段中學
國民中學(一般學生)
實科中學(中等智能)
完全中學(材賦優異)
綜合中學(校內一能力分別接受不同教育)
高等教育(目的:科學研究、教學)
正規大學系統
大學
綜合性大學大學
工科大學
專業性大學
修業年限:至少4年
高等師範學校
修業年限:至少3年
高等藝術學校
神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修業年限:至少3年
綜合高等學校
職業學校
哈根遙授大學(電視、廣播、函授,提供成人機會)
國防軍事學院
法國
1789年法國大革命後,初等、中等、高等三級組織學校制度逐漸形成
80年代初,學制大致穩定下來,義務教育階段由雙軌制像單軌制的過度已完成
幼兒學校:1-3年
小學:5年
初中:4年
高中3年
目前義務教育:小學到高中第一年
初等教育小學(6-11歲),共5年
第一年:連接幼稚園與小學的預備課程
第二、三年:初級課程
第四、五年:中級課程課程
初中
前兩年:觀察階段(觀察能力、愛好)
後兩年:方向指導階段(就觀察結果進行升學和就業方向指導)
高中
普通高中
技術高中
三年後參加中學畢業會考,取得文憑
高等教育
創立於12、13世紀,被稱大學之母
大學
分段式教學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大學本科教育階段(各兩年)
第三階段:博士培養階段(3-5年)
短期技術學院
大學技術學院
高級技術員班
科學文化教育大機構
大學校(大學以外的高等專業院校,4-5年)
日本
明治維新之後開始建立,一開始仿歐洲法德等國
1947年公布教育基本法、學校教育法,仿美6-3-3學制,今沿用
初等教育(6-12歲),義務教育
中等教育
前期:中等學校
後期:高等學校
高等教育
大學
收高中畢業生,4年
研究生院
即大學院,培養碩博士,3-5年
短期大學
培養職業或實際生活所必需的能力,2-3年
高等專科學校
傳授較深的科學和技藝,招收初中畢業生,5年
廣播大學(空中大學)
俄羅斯
承襲1984年蘇聯普通學校和職業學校改革以後的新學制
普通教育
初等教育(普通中小學)
小學(6歲入學,修業4年,後升不完全中學或中學5年級)
不完全中學(6歲入學,修業9年)
中學(6歲入學,修業11年)
職業教育
初等職業教育(等同於職業技術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等同於中等專業教育)
高等職業教育(等同於研究生教育)
中等專業教育
高等教育
不完全高等教育(學士教育計畫前兩年的學習和1-1.5年相當於水平的職業培訓),共3-3.5年
基礎高等教育(不得少於4年)
基礎後高等教育
普通完全中學畢業為起點,培養文憑專門人才(5-6年)
基礎高等教育畢業為起點,培養文憑專門人才(1-3年)
基礎高等教育畢業為起點,培養科學碩士(2-3年)
中國
1986年,人代大會通過義務教育法,決定實施9年制義務教育,學制才穩定下來
小學、初中多採6-3制,偏遠地區仍採5-3制;近年進行5-4改革實驗,形成共識
義務教育
全日制小學、全日制普通中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
初級職業學校
簡易小學和教學點(偏遠地區)
盲童學校、聾啞學校、弱智兒童府圖學校(班)
工讀學校(中小學生有違法、不良行為、不宜在普通中小學接受教育者)
高級中學(2-3年)
職業學校(2-3年)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教育+職業教育)
技工學校(勞動部門+工廠企業培訓)
中等專業學校(職業技術的正規教育,分為工業、交通、農業、林業、師範等)
高等教育
專科教育(2-3年)
高等專科學校
短期職業大學
本科教育(4-5年)
綜合性大學
專門院校
研究生教育
碩士生研究生教育(2-3年)
博士班研究生教育(3-4年)
我國學校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始於清末
1902年,壬寅學制,三段七級
蒙學堂(6歲入學,修業年限4年)
初等小學堂(10歲入學,修業年限3年)
高等小學堂(13歲入學,修業年限3年)
1903年,癸卯學制,三段七級
蒙養學院(3-7歲),蒙養學院輔助家庭教育(含女學)
初等小學堂(7歲兒童,5年畢業),啟其人生應有之知識,立其明倫愛國,並調護兒童身體,利其發育其發育
高等小學堂(初等小學堂畢業入學,修業年限4年),培養國民之善性,擴充國民之知識,撞見國民之氣體
民國
元年9月,教育部頒布王子學制,三段四級
初等教育7年(留意兒童身心之發育,培養國民道德之基礎,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識)
初等小學校4年
高等小學校3年2級
民國11年,參考美國單軌制,教育部公布新學制,壬戌學制
初等教育
初級小學校
高級小學校
中等教育
初、中級中學校
師範學校
職業學校
高等教育
大學校
大學院
專門學校
民國57年,9年國民教育
民國72年,成立學制改革研究小組,未被採納提出之方案
民國100年,總統公布幼兒教育與照顧法,幼稚園修正為幼兒園
學校制度的發展趨勢
改進高教入學,發展多樣類型高教
為使高等教育學府功能定位明確,政府積極發展各類型大學和特色大學
93年,考試登記分發、甄試入學
91年,考試登記分發、甄試入學、申請入學
單一聯考
確立職教地位,建立職教教一貫體制
近年因資訊科技時代來臨,基層技術人才需求不再強烈,因此技術職業教育中心轉移到中、高等教育,近十年技術校院迅速擴增
1980,初、中、高等技職教育體系已經確立
1970,初、中、高等技職教育體系逐漸建立
1950,社會各界對技術職業教育有強烈需求
延長義教年限,提高教育人力素質
103年實施之12年國教符合義務教育年限延長的趨勢
向上延長:高級中學教育
向下延伸:幼兒教育階段
重視終身學習,實現全民教育理想
正規、非正規、非正式教育
91年,終身學習法
鞏固特教學制,落實教育機會均等
特殊教育法
學前、初等、中等
避免過早分化,提供性向試探機會
民國90年頒布綜合高中實施要點
專精課程
專門課程(實務導向)
學術課程(升讀大學院校)
一般課程
高級中學教育分流(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產生過早分化現象
建立彈性學制,暢通升學管道
可用同等學歷報考各類考試,入學考試採多元評量方法
只做原則性規定,放寬入學年另和資格,義可透過空中大學方式取得文憑
問題: 缺乏本土化色彩,故無法因應社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