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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教育法規的基本理念01, CH1.教育法規的基本理念02 - Coggle Diagram
CH1.教育法規的基本理念01
第一節、教育法規的意義與性質
貳、教育法規的性質
二、行政法:行政組織、職權...與人民有權力&義務的法規 例:行政院(部會)-->行政部門中的詳規
三、規範性法規:例:教育法令(有相關強制條文加入)
一、公法:涉及與權力、國家、統治(關係)者的部分,例:教育法令
參、教育法律(A)vs命令(B)差別
一、機關:A-->立法院與教育部、B-->教育部與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
二、程序:A與B最大差別是,只有A有經過立法院三讀會的立法程序通過且修正、制定比較繁瑣
三、範圍:A-->整體、全國性、B-->局部、地方性
四、效力:B不能牴觸A且A為所謂的母法,效力高
壹、教育法規的意義
二、程序:不管是長期、短期的教育目標或階段性的發展工作-->政府頒布教育法規-->建立教育措施-->達成目標
三、特性
(二)、法律-->立法院三讀之立法程序、命令-->教育主關機關公(發)布or送行政院核定後公(發)布
(三)、目的:保障教育的自律性與創造性,促進其教育工作順利推動,達成目標
(一)、由教育行政機關擬定or立法機關主動提案,且經一的立法程序,然後範圍包括法律、命令的部分
一、定義:政府為保障教育的自律性與創造性,規範教育事務的有效運作,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全發展,經過一定的制(訂)定程序,以國家權力所公布的教育法律、教育命令
第二節、教育法規的類別與名稱
壹、中央教育法規
一、教育法律*
(一)、法*:適用在全國性、一般性及長期事項的規定,例:教師法
(二)、條例*:適用在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及臨時性的事項規定,例:強迫入學條例
(三)、律:適用於暫時軍事機關特殊規定,例:NO NO
(四)、通則:共同適用的原則或組織規定,例:NO NO
二、教育命令
(一)、法規命令{關鍵點:有沒有授權}
a.規程:適用於機關組織、處務準則,例:教育部處務規程
b.規則:有哪些應遵守、照辦的事項,例:教師請假規則
c.細則:用於規定施行細項、補充解釋,例:教師法施行細則
d.辦法:有制定了施行細項,但沒訂定詳細作法,例:教師資格檢定辦法
e.綱要:規定一定的原則,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
f.·標準:規定一定的程度、條件,例: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g.準則:規定作為的準據,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二)、行政規則(關鍵字:內部)
c.注意事項: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d.規定:規定法規的執行細項,例: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補充規定
b.須知:規定事務的處理方法,例: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須知
e.程序:規定機關業務處理程序者,例:教育部處理違反私立學校第四十條規定事件程序及裁法基準
a.要點:規定一定的原則、要項,例: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f.方案:規定政策性的指示者,例:五專多元入學方案
貳、地方自治法規
一、自治條例:自治法規(地方制度法第25條)-->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第28條)-->自治規則
二、自治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7條)+地方自治團體名稱並依性質加以定名
三、委辦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9條
CH1.教育法規的基本理念02
第四節、教育法規A(經立法程序)與教育政策B
壹、範圍
B廣A窄取不見得會經過立法程序制(訂)定成教育法規
貳、表現形式
轉換為條文化、具體化
參、穩定性
A穩B不穩且B有時間性、導向性等
肆、強制性
例:國民教育法規定6~15歲的國民就一定要接受國民教育
伍、制(訂)定的主題
主題的不同,會影響其程序也不一樣且A的程序是比B來得複雜的
第三節:教育法規的功能與限制
壹、教育法規的功能
二、保障教育實施的品質(關鍵字:ㄧ體兩面)
例:內涵包括了教育組織、教育人員教育活動內涵的法令。
三、促進教育改革的成功(關鍵字:合法化、明確法令)
ㄧ、推動教育政策的依據(關鍵字:獲得法源依據)
舉例:國中畢業生自願就學輔導方案
四、教育理念的具體化(關鍵字:教育理念、具體化表現)
貳、教育法規的限制
二、教育法規在教育活動中的作用範圍是有限的 例:心智活動-->法規解決-->效果SO SO
三、教育法規無法完全適應個別需要例:無法滿足每個人的需求,只能以大多數、普遍性需求為主
ㄧ、教育法規無法完全規範教育行動(關鍵字:無法全方位顧慮到) 例:教師威信樹立
四、教育法規需要具良好法學與道德素養的教育人員配合 例:徒法不足以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