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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 Coggle Diagram
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31億2,608萬6千元
,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8億9,919萬9千元
(增幅40.38%)
;
支出編列20億6,868萬元
,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8億8,114萬1千元
(增幅74.20%)
;
收支相抵後預計稅前賸餘10億5,740萬6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1,805萬8千元(增幅1.74%);
扣除所得稅費用2億1,148萬1千元後預計稅後賸餘8億4,592萬5千元
,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1,444萬7千元
(增幅1.74%)
辦理社會住宅興建及土地購置,
預計舉借長期債務各為117億95萬8千元及18億6,101萬2千元
為參與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約6成之戶數,於111年7月間完成4,119億元社會住宅興建聯貸案之簽約
興建社會住宅產生之不足財務缺口恐日益擴大
自120年起評估財務現況,中央政府視情形減少撥付住都中心非自償性經費捐助金額;
另110年起決標案件維持以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之每建坪成本設算自償率,計算捐助住都中心非自償性經費捐助款,不足之財務缺口由住都中心都更收入等自有財源優先挹注,暫不調整以實際成本設算自償率計算捐助款。住都中心仍需自籌實際發包成本高於自償率對照表每建坪成本編列標準之差額 。
近期營建工程物價總指數2021年平均121.72%,2022年截至9月平均上漲至130.55%,
營建成本持續上升,前開差額恐日益加大,不足之財務缺口將隨之擴大。
110年決算為短絀,且111年度截至9月底自結賸餘僅達全年預計賸餘之4.93%,容待提升營運狀況,充裕還款財源
110年度原預計賸餘1億408萬4千元,因社會住宅營運狀況及都更效益未如預期,故決算數轉為短絀1億3,714萬4千元;111年度預算數本期賸餘8億3,147萬8千元,然截至9月底自結賸餘4,095萬3千元,僅達全年預計賸餘之4.93%
規劃114億元用以購置社宅基地,餘4,005億元之興建費用,其中2,805億元投入住宅單元、400億元用於社福空間或商鋪等附屬設施、800億元則為停車設施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投資性不動產
編列社會住宅興建計畫117億95萬8千元
部分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案件經流標後暫緩辦理
截至111年9月底已有23處社會住宅曾流標,並有6處尚未決標,其中3處因基地條件欠佳
,致影響廠商投標意願暫緩辦理,顯示住都中心社會住宅選址之可行性評估機制容待提升,允宜檢討強化
投資性不動產
編列價購國有房地參與危險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案1億2,102萬元及危老重建先期規劃案3億5,304萬7千元
採
主辦型危老及危老協參案
雙軌並進方式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參與危老重建
1.主辦型危老案:
國產署提供國有土地及建築物予住都中心,評估辦理危老重建。
2.危老協參案:
受理民間申請,住都中心協助參與危老重建,申請基地範圍內須有國產署管有之國有土地及建築物,且申請人應取得危老協參案基地範圍內全體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同意。
住都中心以國產署管有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為對象,
自108年度辦理參與危老重建,惟截至自111年9月底僅推動主辦型危老案1件及危老協參案9件,仍屬有限
,允宜持續積極開發案源
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
該計畫規劃2年內(111年及112年)將2萬戶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112年度預算案編列
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補助收入
編列8億6,043萬7千元之住宅基金補助款收入
業務費用
服務費
編列改裝修繕費3億9,360萬元及公證費4,800萬元
租金與利息
編列租金差額支出3億8,683萬7千元
計畫期間111至115年,所需總經費31億2,088萬元,由住宅基金補助住都中心辦理
,111年度住宅基金未及編列預算部分採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112年度後循預算程序辦理
住都中心自111年1月開始受理申請
,惟截至同年9月底僅初審通過6案602戶,其中2案申請撤案、3案刻正改裝修繕中,
僅1案(300戶)於111年8月投入包租代管
勞務收入
服務收入
編列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管理服務收入115萬2千元
住都中心偕同6個直轄市之地方公會於109年1月16日開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公會版),至110年12月底屆期;
其後110年5月31日起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公會版),於111年8月31日屆期;
另111年9月1日再增辦6,000戶(以下簡稱第3期增辦)
已屆期之第2期及第3期公會版之執行情形,桃園市為媒合情形較活絡,臺北市及臺南市媒合率媒合率相相較其他直轄市偏低。
111年9月1日甫辦理第3期增辦公會版,截至同年9月底累計媒合907戶次,媒合率15.12%,仍待住都中心偕同以往媒合率偏低直轄市公會研謀提升。
引導多元都市更新計畫
編列22億7,531萬1千元
投資性不動產
20億5,497萬4千元
住都中心成立後持續辦理都市更新案件,並依個案條件採取不同之開發方式,其中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土地開發案及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擬調整開發方式
,允宜持續觀察新北市政府之浮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泰山板橋輕軌案可行性評估,對新北市浮洲案後續造成影響,調整因應
行銷及業務費用
業務費用
2億2,033萬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