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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 Coggle Diagram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宪法词源的演变
西方:起源于拉丁文consititio即组织确立,表示国家建制及皇帝诏令 英国确立民主制度以constitution表示,日本引进后译为宪法
近代以前的宪法只是一种表现形式,有组织法的意义
近代意义的宪法概念(立宪主义基础上的)源自西方,通过日本传入我国
宪法的特征
形式上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
修改
特定主体提案
通过程序更严格
限制修改内容
制定
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
[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地位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与宪法相抵触的普通法律无效
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内容上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广泛性、根本性)
宪法的本质
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首先表现为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的关系变化而变化
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规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民主是立宪的前提和内容
宪法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