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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護事故 - Coggle Diagram
戒護事故
監獄暴行事故
成因
文化因素、地緣與環境、組織結構、機構管理因素、個人因素、情境、監獄擁擠因素
理論
輸入模式(Irwin):暴行為受刑人在入監前即有的行為類型之反應,故其暴行是受過去社會經驗與認知的影響,進入監獄之後形成其對人對事之態度
剝奪理論(賽克斯):受刑人的暴行視為對監獄環境的功能性適應
寇克斯:監獄擁擠理論
受刑人平衡理論(賽克斯):當管理階層破壞了管理階層(職員)與被管理階層(受刑人)間的平衡時,暴行即有可能產生
行政控制理論(狄流爾):監獄囚情不穩定是由於管理不良的結果與公權力無法彰顯的原因。認為行政控制與監獄秩序是正相關
影響
會導致被害者恐懼、憤怒、憂慮與面臨精神疾病之壓力
造成被害者適應困難,會退縮或加入幫派尋求庇護
囚情不穩,機構缺乏安定
施暴者可遭施用戒具或懲罰
類型
以對象為分類:受刑人們間、受刑人對管理人員、受刑人對公物、少數管理人員對受刑人
伯克
表達性暴行:較非理性而類似於情緒抒發的暴行,其目的並不明顯,很可能是長期累積壓抑而成的發洩
憎恨性暴行:又稱偏見引導之暴行,係指基於種族、膚色、宗教、少數民族、性別、障礙、性向或血統之偏見,而以恐嚇、侵擾、肢體之暴力威脅手段對特定人員、財物、家庭與其支持者之攻擊行為
工具性暴行:受刑人未達成某種目的或訴求,基於合乎理性考量與方式進行暴行。通常以獲取身分、權力為目的
巴特拉斯:暴動或嚴重違規事件、受刑人間毆擊事件、受刑人間性侵害事件、受刑人對管理人員施暴、受刑人自傷行為、管理人員對人犯之暴力行為(互毆或打群架、攻擊殺傷管理人員、將管理人員挾持當人質)
預防
改善調查分類之方法,隔離嚴重暴力傾向者
創造更多溝通管道或通報系統/陳情申訴管道,讓受害者得以獲得協助
增加戒護人力和人員訓練
建築減少戒護盲點
強化酬賞及文康活動之安排
減少監獄擁擠的情形
強化人犯與家庭及社會人際間的支持網路
係指人犯與人犯間、人犯與職員間導致人員傷亡的戒護事故(個人)
Link Title
原因
監所收容壅擠
職員與收容人間關係欠缺調適
收容人無法適應監獄生活
監獄處遇方式偏差
對策
建立懲罰審查機制,處理不服之申訴個案
調劑收容人之身心
改善職員與收容人之關係
解決監獄擁擠問題
脫逃事故
對策
不使收容人脫離戒護視線
確實掌握收容人數
確實上鎖
落實安全檢查
選擇可以將所有人犯納入視線之適當戒護位置
隨時掌握囚情動態
切實依執勤規定認真服勤
類型
破獄逃脫:破壞天窗、天井、地板等已達逃脫目的
暴力逃脫:指詐病、偽裝打架,呼叫教職員謊稱房內有狀況而趁機脫逃
單純逃脫:趁炊事、清潔、營繕時間,警備力較薄弱之時,脫離視線伺機逃獄
特殊脫逃:與職員共謀,利用暴動之群眾心理、天災事變的混亂,暗通外界奪獄
特徵
脫逃犯通常具幾個重要特徵:曾入監服刑、大多為財產犯罪、少年時期待過感化機透、沒有固定居所、家庭連結力薄弱
刑期六個月以下除非家有變故才會脫逃/刑期一至二年脫逃居多,因低度安全管理以及此類受刑人居多/長期受刑人脫逃少,因高度安全管理
監禁場所:安全設計不當、在監外工作、雜居房居多、於解送途中
成因
思慕家人、刑期確定之心理恐慌、假釋或進級進度遲緩產生之自暴自棄
第一線監獄人員未按規定執行職務,舍房、衣體檢查/工場/圍牆邊未按規定行事,致使受刑人有機可趁
對監禁生活不安,嚮往外界生活
暴動事故
對策
改善在監生活條件及監獄擁擠之情形
調劑收容人身心,舉辦文康活動、靜態或動態競賽,緩和其在監壓力
改進管教人員與受刑人之人際關係
加強雙向溝痛,舉辦生活座談會、意見箱、委員會等,並讓受刑人感受到尊重、減少敵對
加強在監人員的專業訓練,減少徇私不公
瓦解幫派勢力形成,避免集結成團體與監獄當局抗衡
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以因應暴動事故發生
成因
前置條件
環境壓力源,如戒護管理、剝奪感
導致機構脆弱以致暴動發生之潛在條件,羅列如下:
物質設施:過於擁擠無隱私空間、食物不均不足
矯正人員不足、不適任,管理方式不當
大眾對受刑人的冷漠,強化人犯之疏離感
刑事司法與社會的不足,如法院判決不公、假釋標準不一等
突發條件:俗稱之導火線或引爆事件
受刑人對於獄方之管教或相關處置不滿時,集體對抗管理階層之暴力行為,致使戒護區內已失去控制
自殺事故
對策
紓減監獄擁擠之情形
加強安全檢查,杜絕違禁品流入
落實勤務交接,確實掌握勤區人犯動態
揚棄凌虐、刑求等陋習
舉辦生活座談會,暢通溝通管道
強化調查分類功能,篩選出高自殺危險群
成因
個人因素:精神疾病、因家庭或感情因素突發性之自殺
管教因素:受欺凌、表演性自殺不幸弄假成真
(初)入監之精神痛苦:難以忍受監禁、重刑下無望、自認聲譽受損、受冤屈
監獄發生的易於常態,暫時失去控制與掌控的突發事故
狹義:監獄行刑法所稱之逃脫、自殺、報刑或擾亂秩序的行為
廣義:包含天災與人為事故(職員與收容人互毆、集體怠工、絕食、火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