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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3) - Coggle Diagram
詐欺(3)
電腦詐欺罪
§339-3
Ⅰ
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客體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他人財產」
行為結果
實害犯
「取得他人財產」
行為
「不正方法」
製作
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
輸入
虛偽資料
不正指令
在正常使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的範圍內,類似於詐欺的不正當方式
主觀構成要件
意圖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不法所有意圖
Ⅱ
行為客體
「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行為結果
實害犯
「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使第三人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Ⅲ
未遂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