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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國際組織警察聯絡官的功能 - Coggle Diagram
駐國際組織警察聯絡官的功能
慎防貪腐
執行調查行動的警察之所以猜疑,往往是擔憂調查行動因外部力量的影響或干涉而受腐化
建構用以處理與傳輸敏感資訊的安全方法是很重要的
情資在國際層級的交流須受嚴格管理
當情資由一國傳至另一國時,國際組織聯絡官身負守門人職責,很可能成為欲盜取情資之犯罪者的目標
國際組織聯絡官之間的合作
建立合作關係的過程中,簽訂法律文件是合作關係的開端
落實法律協議的責任大部分是由聯絡官承擔
聯絡官之間的互惠是合作得以延續的關鍵
國際組織聯絡官最大的資產是自身的信譽
情資分享
協助本國在發送國際協助請求函前備妥所需的資料及文件,協助國際組織確定任務優先順序
針對個案應採取的回應作為提供專業建議
同時進行環境掃描(environmental scanning)及針對特定的跨國犯罪案件進行個案研究
各國的文化壁壘與合作效益
國家層級的機關若無實踐國際合作法律文件的內容,可說是國際執法合作失敗的主因
不同國家聯絡官之間的合作,有時比不同國家執法機關之間的合作更具效能
國際執法合作方案應盡可能強調彼此相似之處,減少衝突
參加國際會議
派駐國際組織的聯絡官,也具備國家代表的職能
代表國家參與專業型的國際會議,對於國際組織聯絡官而言可能會遭遇困難。如:國家由於經費不足,無法指派本國專家與會,取而代之由國際組織聯絡官參與,造成無法提供重大貢獻。
聯合調查行動
聯合調查行動(joint investigation)不必然是國際組織的專屬,也不必然要由國際組織聯絡官參與。但聯合調查行動的協調工作,非常適合在國際組織的體系中進行
國際組織聯絡官之間相互分享情資將有助於聯合調查行動的組織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