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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與網路攻擊, 非國家行為者 - Coggle Diagram
國際法與網路攻擊
國家義務 :
禁止使用武力
以規模與效果「具嚴重性」來判斷
塔林手冊2.0 第71條規則:網路(攻擊)行動的效果與武力攻擊導致的效果相類似
依據:國際法庭尼加拉瓜案判決
判定規模與效果的準則不明確
當確認武力攻擊,被攻擊方的自衛反擊為合法
可行使自衛權
自衛權行使的認定標準
(塔林手冊2.0第72條規則)
必要性:使用武力(包括等同行使武力的網路行動)是擊退即將發生或正在進行的武力攻擊所需。
相稱性:使用武力的程度要限制,但實質因情況而定,無法量化限制,此特性也不應被誇大。
急迫性與即時性:當他國武力攻擊「迫近」時,
一國即可進行「預先自衛(anticipatory self-defense)」
一國如何合理預見武力攻擊?
如何判斷自衛行動可持續的時間?
和報復行為做區隔
不干預他國內政
盡責調查(一國未能終止領土上的非國家者實施的網路行為,違反此要求)
國家責任
當作為或不作為違反國際義務
當作為或不作為可歸因於該國
國家機關或經國內法授權行使政府權力
非國家行為者的行為是受到國家的有效控制
塔琳手冊列出具體國家要承擔責任的行為
該國對另外一國從事的國際不法行為提供援助或協助
該國指揮和控制另一國實施國際不法行為
該國脅迫另一國實施國際不法行為
反擊的選項
非國家行為者
違法行為交由該國自行處理。
受到攻擊的國家,在某些情形下,可對這些在境外的非國家行為者採取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