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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的制度 - Coggle Diagram
學校教育的制度
學校
我國
1902年壬寅學制
1903年癸卯學制
民國元年壬子學制
民國11年新學制(仿美單軌制)
民國57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民國103年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
國民教育(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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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幼兒園)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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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1986年義務教育法
義務教育階段
全日制小學
九年一貫制學校
初級專業學校
各種形式的簡易小學和教學點
盲童學校、聾啞學校、弱智兒童輔導學校
工讀學校
初中
高級中學
中等職業學校
技工學校
中等專業學校
高等教育
專科教育
高等專科學校
短期職業大學
本科教育
綜合性大學
專門院校
研究生教育
碩士班研究生教育
博士班研究生教育
俄羅斯
承襲1984年蘇聯普通學校和職業學校改革
職業教育
初等職業教育(技術職業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中等專業教育)
高等專業教育(大學本科教育)
高校後職業教育(研究生教育)
中等專業
普通教育(含初等教育)
小學(六歲入學)
中學(十一年制)
不完全中學(九年制)
高等教育
基礎高等教育
基礎後高等教育
不完全高等教育
日本
明治維新開始建立
1947年教育基本法、學校教育法
中等教育
高等學校(高級中學)
中學校(初級中學)
初等教育
高等教育
大學
研究生院(大學院)
短期大學
高等專科學校
廣播大學(空中大學)
法國
1789法國大革命
初等學校
中等學校
80th單軌制義務教育
幼兒學校
小學
第一年:預備級課程
第二、三年:初級課程
第四、五年:中級課程
高中
普通高中
技術高中
初中
前兩年:觀察階段
後兩年:方向指導
高等教育
大學校
短期技術學院
大學技術學院
高級技術員班
大學(國立綜合技術學院)
第三階段:博士培養
第一、二階段:本科教學
科學文化教育大機構
高等學校
德國
1920年基礎教育法
1949年西德基本憲法
基礎學校
中等教育
綜合中學
第一階段中學
實科中學
完全中學
國民中學(主幹學校)
高等教育:目的科學研究及教學
神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藝術大學
綜合高等學校
高等師範大學
職業學校
大學
工科大學
專業性大學
綜合性大學
哈根遙授大學
國防軍事學院
英國
公共初等教育制度(1870年傅斯特教育法)
公立學校制度(政府補助學校)
蘇格蘭
入學(五歲)
中學(十二歲)
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
幼兒學校(五歲到七歲)
初級學校(七歲至十一歲)
私立學校制度
預備前學校(五歲到七歲)
預備學校(七歲至十三歲)
公學(貴族學校)
文法中學
技術中學
綜合中學(1960th,十一歲到十八歲)
現代中學
高等教育
公立高等學校
多科技術學院(1966年政府建立):令高等教育與工商界銜接)
繼續教育學院
教育學院(1975年納入)
自治大學
近代大學(倫敦大學)
新大學(60th由國家授予學位的大學)
古典大學(1249年建立牛津大學)
開放大學(1971年成立)
美國
中等教育
初級中學
中間學校:重視課程探索,培養自學能力
高級中學
職業、技藝、專門高中:進入勞力市場或高級技術教育的的準備
專門高中:培養專門人才
綜合高中:升學或就業準備
小學
1830th公立學校運動(1834年賓州成立第一個免費公立學校)
1852年義務教育法
1630th清教徒小學
高等教育學校
社區學院(1636年哈佛學院成立)
學院(大學)
發展趨勢
確立職教地位,建立職教一貫體制
改進高教入學,發展多樣類型高教
避免過早分化,提供性向試探機會
鞏固特教學制,落實教育機會均等
延長義務年限,提高教育人力素質
重視終身學習,實現全民教育理想
建立彈性學制,暢通學生升學管道
制定原則
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符合終身教育理念
適合社會發展需要
便於銜接和連繫
顧及學生身心發展
制度
中等教育
國民中學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高級職業學校教育
高等教育
專科學校教育
大學教育
科技大學
師範校院
一般大學
技術學院
研究所教育
初等教育
國民小學教育
學前教育
幼稚園教育
托兒所教育
繼續教育
終身教育
成人識字班
補習學校
社區大學
松年大學
長青大學
基本概念
公共教育思想興起:國家應負起教育人民的功能
教育機會均等:人人都有教育同等質和量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