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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生活與公共事務參與 - Coggle Diagram
校園生活與公共事務參與
學生在校園中有哪些權利?
學習權方面:享有國民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身體自主權方面:不得任意觸碰、或是侵犯他人身體
人格權方面: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譽、隱私等
財產權方面:不得任意沒收或擅自動用他人財物
學生如何參與校園公共事務?
方式:學生成立自治組織、訂定規範
先決條件:要遵守社會規範與學校的規定
常用的表現方式
― 開班會
選出主席、司儀與紀錄
宣布開會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
臨時動議
散會
老師進行講評
開會時參考依據:內政部頒訂的《會議規範》
如何解決生活和公共事務的爭議?
校園中人際衝突的解決
情緒冷靜
以同理心溝通
尋求協助
校園中公共事務爭議的解決:依據學校的相關規定或民主程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