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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狐 - Coggle Diagram
唐代狐
形象
恃強凌弱、對弱者蠻橫遇強則屈服
狐亦有情——會為被害同族家人或友人哀哭、復仇等等,與人戀愛者亦多盡夫妻之恩
聰明狡猾,善使計謀、偽裝
公狐喜愛美女且常有強娶案例,亦有勾搭已婚婦女者
母狐以誘惑年輕男子之事記較多
時常居於洞穴、墓穴與荒墳中
好學人類知識與術法
雖頑劣狡猾善使計倆,卻不似人類愛欺瞞與出爾反爾,有恩報恩有仇報仇,某方面來說一旦真心交流便很真誠,無論婚嫁或交友
化為人形多樣貌俊秀美麗且言談得體氣質不凡者,故在被發現前十分受人喜愛
能力
化形
種類
美女
男子
佛/菩薩等宗教化身
老翁
已死之人(通常可藉此「假復活」獲得供奉和利益,與宗教化身之目的相似
迷惑
可能因此使被惑患病者出現精神異常、幻覺、失去記憶甚至身體機能下降導致衰弱死亡
偷天換日(化形進階,幻化成人類之親屬/友人擾亂對方進而達成目的)
與天溝通,為天府工作(限天狐資格)
物件變形,如將紙、樹葉花草變為衣服
預知
處理方式
請修行高深的道士/僧人協助處理(視情況轉介天兵神將)
丹藥、符咒、術法等等
放出獵犬或鷹(狐狸害怕獵犬,此法除可殺傷狐族,亦可由此分辨狐與人,化形之狐常在驚恐中變回原形)
對法力高深之狐可能無效
請天兵神將(通常對不可殺且能力強之天狐)
直接殺死//待其恢復原形時殺死(誅全族、毀其家園之事時而有之)
以鵲頭、鵲巢可驅之
人妖關係
沒有一定的強弱關係,亦時常不平等
狐有真心待人者,人類能不因種族之別辜負狐族者卻少
狐傷人害人多有目的(報復或獲取資源等動物本能),人類卻會因喜好或恐懼無故害狐或搶奪其物品
狐族即使化作人形也難被人類接受,某種程度上人類依然將狐仙、狐妖等視作低一等的動物或妖物,不是利用便是害怕,本能上的排斥導致無法將其視為能平等交流之智慧生命看待
人與狐對彼此之文化習俗似乎都是好奇與恐懼參半
狐狸害人
狐受到懲罰
狐死亡/逃跑
狐與人交易換取活命機會
狐得逞,人受害乃至死亡
人害狐狸
欺騙狐、奪天書
狐與人交易,獲得狐狸保護而好運
狐用計奪回書、人遭到報應
打獵導致狐狸受驚、死亡
與人友善
交友、幫助
特殊的人妖友情(若為人形相識,有機率因恢復原形而中斷關係)
婚嫁(雙方合意關係)
狐狸新娘常常不受待見與信任,即使對夫家釋出善意也仍被視為妖魅異類
狐新娘所生子嗣也容易被懷疑,若同是非人則狐新娘死後夫家常不留子
少數終成眷屬婚姻和睦互相尊重者,如任氏傳女狐妖任氏、計真與女狐妖李氏
成妖/成仙傳說與方法
五十歲之狐化形,百歲之狐有異能,千歲之狐通天本領。成為天狐者受天府管轄不可殺
唐初民間有信奉狐神的習俗
亦有說狐妖將死人頭骨戴在頭上施法可化形為人
有些人視狐為妖魅不祥,有些則視為吉祥之兆,如李林甫的黑狐和李揆的白狐
目的
報恩(較少見)
姚坤篇即是
獲得祭祀/供品/食物等資源(通常藉由偽裝神佛或死者)
娶妻(公狐較多主動提親,母狐通常為被人提親一方,故此處以公狐為主)
傳說>能力>形象>目的>處理方式>人妖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