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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王纲) - Coggle Diagram
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王纲)
三、不法原因给付的法律后果
- 排除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不法原因if can 在所有类型的案件中都排除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if 只能排除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类推适用
(1)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德国判例认为不行)
(2)侵权责任
- 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目的性限缩
(1)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人一方(eg. 索贿不构成行贿——承认返还请求权)
——if 受领人制造了不法原因,但给付人自身也存在一定不法性,是否仍然可以肯定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人一方”?》》》作者认为成立侵权,by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2)规范目的的实现
——在part 场合,否定返还请求权不能实现预防目的,even促成法秩序所欲避免的不法状态 eg. 非法雇佣(黑工);租借物用于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活动时,租期未满可以请求返还(允许提前请求返还)。
- 不法原因给付与没收制度
《行政处罚法》第8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 条以及《刑法》第59条、第64条:对于违禁品以及违法所得或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对象的范围——具体是什么?是否与不法原因给付有重合?
(1)没收:实现对社会的保护&对行为人的处罚(国家与公民之间);不法原因给付:如何分配给付者与受领人之间的财产利益(公民与公民之间)
(2)公法规范: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优先于国家没收措施获得保障
(3)没收制度need 不法原因给付来厘清民事权利关系
(4)不法原因给付的“不法”范围较宽
- 小结
目的性限缩;
不法原因给付这种民事法律后果不受公法没收制度的影响
一、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规范目的
(一)刑罚说
now 已过时: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本质在于利益衡平,不法原因给付制度as排除归责,利益横平,so无关乎惩罚(Me:为什么是利益横平呢?明明不平啊);
- 不符合刑罚构成要件+not根据不法程度区分不同法律效果——just单纯否定,if 视为刑事惩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既然是惩罚,为什么对受领人网开一面。
(二)司法保护说
dis:
- not司法机关自己违法;
- 不能减轻法院工作。
(三)拒绝保护说(clean hands)
dis:
- 原则过于笼统和抽象;
- 法秩序也不是绝对不保护实施了不法行为的当事人(如误以为买到毒品,实际是巧克力);
- 受领人get“特殊优待”
-
四、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罪
-
(二)侵占罪的认定
- 法益与“财物”——if only 有体物?if 包括财产性权益?
- “他人”财物
(1)他人所有的财物——对于“所有权”的理解(流通价值)
(2)他人享有的财产性利益
- 代为保管
——委托关系并不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对财物的保管协议,也不要求委托人must出于寄托、保管财物的目的使行为人取得了对相关财物的支配和控制。
- “非法”占为己有
——当行为人将基于不法原因委托 or 给付而占有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时,能否认定其是将相应财物“ 非法” 占为己有
(1)民事请求权——公法没收规范与民事法律对财产权益的归属是不同的问题
》》》不法原因委托场合成立侵占罪;不法原因给付场合原则上不成立,except 转移使用权、收益权(租借场合);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2)高度流通性的种类物
(三)赃物处分与侵占罪
- 侵吞赃物( 受委托窝藏或代为销售赃物的行为人将赃物占 为己有)
- 侵吞销赃款物(受本犯委托代为销售赃物 的行为人在将赃物销售之后 , 又将销赃所得货款或作为对价取得的财物全部或部分地据为己有)
-
二、不法原因给付的构成要件
- 给付的界定
(1)给予财产——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不限于有体物的转移)
NOTICE “终局性标准”
——作者认为应区分委托&给付——即给付应为所有权的让与
(2)有意性&目的性
- 不法原因
——不法“原因”与给付目的:经表示之动机不法——if 不需要成为意思表示? if 既包括近因也包括远因?
——“不法”原因的范围:against 强行法律规范、公共秩序&善良风俗——but 何时构成存在争议
a. 给付against刑法禁止规范:贩卖人口 , 贩卖毒品, 贩卖枪支、 弹药、 爆炸物, 收受赃物, 行贿受贿, 敲诈勒索, 雇凶杀人等。
b. 给付against行政法律规范:出于卖淫或嫖娼目的提供性服务或者支付嫖资的 , 以及出租房屋开设赌场或支付赌资的
c. 给付against 公序良俗: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危害家庭关系,违反性道德,射幸行为,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限制经济自由,违反公正竞争,违反消费者保护,违反劳动者保护,追求暴利
- 对不法原因的认识
——违法性认识的必要性;
——违法性认识的内容:现实的认识+潜在的违法性认识;对事实认知区分违反强制法规和公序良俗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