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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 - Coggle Diagram
早期療育
基本概念
early intervention
有明顯障礙
發展時緩高風險
環境不利
以上三類之家庭
福利、衛生、教育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特殊教育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開發孩子潛能
環境
早年經驗
家庭支持
經濟效益提升
避免二次傷害
治療、教育或服務
減少併發症
o-6歲
台灣早期療育服務實施的概況
醫療、教育、社政
預防階段
婚前健康檢查
優生保健
發現與篩檢階段
3-6歲
篩檢重點以
幼兒園
為主
2年做一次全面性身心發展檢查
通報與轉介階段
公辦模式
通報轉介由縣市政府社會局受理
其他服務由民間
具強制性的公權力
委外模式
通報轉介及個管由民間機構負責提供服務
較易掌握後續療育服務安排及個案管理
聯合評估階段
聯合門診
特別門診
療育服務階段
醫療、教育、社政
服務型態
中心本位
在
機構
進行
3-6歲
幼兒
最常見
的療育模式
學校:
學前特殊班
、
融合班
家庭本位
又稱到宅服務或在宅服務
3歲以下
讓家長成為幼兒主要教導者
混合式
強調訓練應該在家庭及教室中同時進行
先在家教導,等幼兒達到某年齡或學會某項技能在轉到借入中心進行進一步的服務
發展趨勢與挑戰
加強行政與專業統整
加強家庭的支持與介入
加強療育資源的提供與分配
服務模式仍待發展
加強專業人力並提升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能力
加強早期療育的宣傳
發展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
中央與地方政府依權責分配
發展遲緩兒童及身心障礙者為主
篩檢、通報、轉介、評估、安置、轉銜
專業團隊合作(福利、衛生、教育)
理論與模式
不應只採用一種理論取向,應適當整合不同理論取向
創造新的介入理論與方法
。
觀點來自跨專業評量和整合介入服務的運動
家庭支持和早期療育走向一個提供完整、以社區為中心,且為連續性照顧的服務體系。
家庭焦點
強調家庭與兒童的互動
家庭中心
強調家庭需求能力及其獨特性
兒童中心
強調兒童弱點、缺陷、發展遲緩
從強調特殊兒童教學的內容和方法,逐漸轉成
重視整體服務體系的建構
。
整合理論的方法:分辨出最適合的實務理論並自選擇與組合服務提供者分辨出最適合的實務理論並自選擇與組合;藉由促進專家間的合作,增進彼此互動能力以達成服務的連續性。